更新时间:
冯雨岑称,出现前述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对广告主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北青报记者在抖音平台搜索“线上养生课”,发现此类直播间数不清。记者随机进入一个名为“潘博士养生课”的直播间,当时在线人数约为千人左右。听了一会儿记者就发现,主讲人“潘博士”看似在讲养生知识,其实一直在推销一种名为“九松阁松针油”的产品。“潘博士”宣称这款产品可以增加胃肠道蠕动,对于预防便秘有一定辅助作用,适量使用还有助于增加自身抵抗力,及时补充所需营养成分。直播过程中他还反复强调“最后十秒钟,抢到就抢,抢不到就没有了”,借此引导消费者下单。
近日有外卖平台公布“取消骑手超时扣款”新进展,将试点城市众包骑手的“超时扣款”改为积分制度。对此,骑手表示欢迎。对于是否会影响服务质量,专家建议,应沟通协调好各方利益,继续优化向善的骑手算法机制。
闫洁发现,体育测试前,总会有家长来找医生,要求给孩子开免考证明,“他们有的是因为孩子太胖了体育不合格,有的是觉得时间紧、课业重,想开一个慢性病证明,不练体育”。
这批典型案例主要体现四方面特点:一是突出全链条打击犯罪。如河南检察机关办理的陈某、孙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检察机关深入挖掘线索,发现涉案假伪劣化肥销往河南、山东、江苏、安徽等地,依法追诉18名下游经销商。二是准确认定涉案产品的性质。如安徽检察机关办理的潘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经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涉案灭火器的灭火剂主要成分含量、壁厚等项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由此判断系伪劣产品。三是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如重庆检察机关办理的袁某甲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污染环境案,在依法从严打击主犯的同时,对其他从事辅助性工作并以获取固定工资为主要报酬来源且地位作用和情节较轻的涉案人员,在其认罪认罚基础上,依法对其强制措施和量刑予以区分,确保宽严有度,罚当其罪。四是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如广东检察机关办理的吴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检察机关针对案件反映出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行政监管中存在的执法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发检察建议后,当地市场监管局制定并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活动,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并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
事实上,在机票“退高买低”行为中,机票预订平台往往将责任甩锅机票代理商,并声称自身无法监控代理商的违规操作。这种说法显然站不住脚。
对此,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冯雨岑向记者表示,市面上常见的氢气、富氢水等即便具有一定的保健功效,也不得在广告中做出针对功效的保证,至于涉及疾病预防及治疗性质的宣传则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