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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作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2.6万件。审结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8万件。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5644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发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典型案例,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某合资公司因中外双方股东经营理念分歧陷入僵局,法院适用诉前行为保全,依法保障外方股东知情权,并促双方达成和解,外方股东主动提出后续纠纷由当地法院管辖。依法保障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为企业“出海”提供法律指引和风险提示。在某专利侵权案中,根据国内某科创企业紧急申请,依法作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首例具有反禁诉令性质的行为保全裁定,支持权利人正当维权,随后中外当事人就涉及境内外6家法院的16起诉讼达成一揽子和解。我国某公司与外国某公司签订船舶建造合同,后外国公司因第三国制裁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我国法院首次适用反外国制裁法受理诉讼并促成和解,我国公司顺利拿到建造款。持续提升涉外审判国际影响力。基于互惠原则及双边条约,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判319件,同比增长11.2%。加强国际商事法庭建设,积极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海事审判经过40年发展,收案从1984年18件增至2024年3.4万件,其中涉外案件累计超8万件,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一大批案例收录至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法规判例法系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案例集,我国相关裁判规则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针对这一问题,需从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予以防治。一是严格审查财产保全的条件。民事诉讼法对保全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可能性,或者不保全将导致难以弥补的损失,避免形式化审查。二是限制超额保全。请求保全的范围可以与诉讼请求的范围重合,也可以小于诉讼请求的范围;如果请求保全的范围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则人民法院对超出的部分不予支持。避免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三是灵活选择保全对象。优先选择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小的财产,尽量不影响被保全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因保全方法不当产生负面影响。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四是完善救济渠道。被申请人认为保全措施不当的,可及时申请复议,法院应快速审查并作出裁定,申请人申请错误和法院保全违法可以分别诉请民事赔偿责任和国家赔偿,畅通救济渠道。
三是促进新质生产力赋能,守正创新打造中华文化形象品牌。近年来文化新业态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文化现象,对青少年产生较大影响。积极探索将现代科技融入中华文化的传承发展,创造更多两岸青年喜爱的文化新业态。如利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技术打造沉浸式体验场景,吸引更多同胞身临其境地感受中华文化魅力。对以中华历史故事、神话传说、传统艺术为题材的电子游戏等新业态项目加大支持力度,联手打造出更多“悟空”这样亮眼的中国IP,探索游戏电竞与深受台湾同胞欢迎的大陆影视作品融合发展,让两岸青年在轻松的氛围中接受中华文化滋养,进而增进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文化认同。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高度评价大国工匠,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2024年3月5日,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大国工匠是我们中华民族大厦的基石、栋梁,新中国成立以后,交通一步一步地往前,走在国际的前头,这里边很重要的就是工匠,光图纸设计得好不行,最后要落实到焊工手里,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我们要把职业教育搞好,要树立工匠精神,把他们的待遇、条件要搞好。”
全国政协常委谭锦球两会提交5个提案,包括建立国际传播战略机构以增强国际影响力、企业协会改革等。他在香港各大型社团工作中有诸多贡献且面临挑战,在香港推动国情教育进校园,他还重视文化传承与青年关系,希望青年传承中华文化并学习外来优秀文化,为文化强国做贡献。
完善涉企案件的执行工作,需要多方发力:一是严格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注重执行方法与执行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格禁止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防止不当适用执行保全措施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提升执行质效。推动指定、提级执行,执行法院交互将本院部分难以执行的案件交其他法院执行的交叉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并形成有效监督。提升执行整体效能,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使错误查封行为在阳光下难以藏身。三是加强执行和解和破产重整工作。对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通过执行和解、破产重整等方式帮助企业摆脱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