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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无障碍服务,是安卓系统为残障人士精心打造的一项贴心功能,旨在让他们也能像普通人一样便捷地使用智能手机。通过这项服务,视障人士可以借助屏幕阅读器“听”到屏幕上的文字信息,从而实现与手机的交互;行动不便的人士则可以利用自动点击等功能,减少手动操作的困难。
回想起推动青荷驿站之初,张波形容是“摸着石头过河”。最棘手的问题是,怎么能知道酒店的房间到底用了几间、求职者又怎么能知道还有哪些酒店可以申请。
巫立东认为,以旧换新可以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倒逼生产企业转型生产符合新国标的车型,促进智能控制系统等核心部件的升级,推动产业链向高质量方向发展。
在一些二手平台,甚至出现了专门为了退回给营业厅而售卖的光猫、机顶盒等,售价十分便宜。商家称,这些商品都是坏的,自用不能使用,但是拿去退网则“保证没有问题”。
一审判决后,成都某医美公司不服,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成都某医美公司在植入膨体上确实存在未按约定提供进口膨体的欺诈行为,但其他的医疗美容服务已经实施,且杨某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他项目存在欺诈,三倍赔偿的范围应限于膨体部分。据此,判决成都某医美公司按照该膨体价格三倍赔偿杨某19500元。
当事人是民事诉讼的主体,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当事人处分原则和当事人举证责任制度,依法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积极地进行证据的收集与举示,否则应当对举证不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而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核实系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需要,其目的在于查清案件事实,促使法院依法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并不影响各方当事人平等行使包括收集证据、举示证据、质证在内的诉讼权利。因此,检察机关行使调查核实权应当坚持公权力监督属性,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格依法确定调查核实事项,规范开展相应工作。
(二)相对人对法定代表人以企业法人名义提供担保是否属于有权代表负有合理审查义务。对外提供担保系企业法人经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与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密切相关。为实现企业法人投资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法定代表人以企业法人名义提供担保时应当依法向相对人提供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等授权文件,而相对人对相关授权文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是否属于有权代表亦负有合理审查义务。如果相对人未尽该义务,则其不属于善意相对人,该担保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