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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注重企业声誉修复。通过在判决中支持企业采取公开声明、媒体澄清等措施修复企业受损声誉等方式,支持企业采取信誉修复措施。四是用好用足民法典规定的人格权保护禁令制度。及时适用保全救济制度,依法限制网络不当言论持续发酵,避免损害后果继续扩大,有效缓解受损害企业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等困难,防止民营企业因名誉持续受损而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
北京3月8日电 (记者 刘军)从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品组成的外贸“新三样”,到火爆全球的DeepSeek,越来越多中国企业走上了国际舞台。面对企业“出海”的风险和挑战,涉外法治建设成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政协委员的关切。他们围绕加强中企“出海”法律保障、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提出建议。
清晨,伴随着零下20摄氏度的低温和冬天第一场初雪,关员们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厚厚的防寒服依旧挡不住“呼气成雾”的寒气。女关员达珍和同事们一起列队来到旅检大厅,按照工作安排依次对口岸核辐射监测仪、红外体温监测闸机进行开机预热和日常校准。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过去13年,容永恩已记不清自己提交建议的具体数量,但她确定,“每年带来的建议里,一定会有与妇女、家庭、儿童相关的内容”。
用心守护群众身边安全。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1.5万人。开展食药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聚焦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重点领域,着力纠治制假售假、非法添加、违规销售等突出问题,办理公益诉讼2.6万件。起诉伤医扰医犯罪141人,促进平安医院建设。协同国家医保局、公安部等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起诉医保骗保等犯罪4715人,守护老百姓“救命钱”。
在更好促进文化“出海”方面,她建议可以成立中国网络作家协会,这既能有效解决“作家权益受损”“平台垄断滥权”“内容生态失序”等行业痛点,又能通过组织化运作,为中国网络作家“出海”保驾护航。(完)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7万人,起诉2.4万人,同比分别上升37.8%和34.9%,其中起诉孙志刚、刘连舸等原省部级干部34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3068人,同比上升18.3%。坚持有逃必追、有赃必缴,协同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对12名逃匿、死亡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核准追诉外逃27年的屈健玲贪污案,指导广东检察机关对“百名红通人员”刘昌明关联案追缴境外赃款1676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