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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2022年的要求是把北约撤回至1997年(接纳部分成员国前)的边界,这意味着涉及大多数中东欧国家和波罗的海国家。到目前为止,俄罗斯尚未改变或撤回这些要求,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妥协的意愿。这些都不是乌克兰可以接受的。
当下,应该如何理解俄乌局势的变化、走向及其对全球的影响?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采访了来自俄罗斯、乌克兰、美国以及中国的知名学者。
值得一提的是,人才政策对海外人才,最高提供百万扶持。南沙区政府表示,海外STEM博士人才驿站进站博士享每月最高2万元经费支持和一揽子服务,打造海外青年科技人才来华(回国)“第一站”;新引进国际名校博士最高100万元奖励,留学人员创业项目最高100万元扶持,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南沙发展。
“现有法律法规对网络消费等行为有一定规范,但针对老年人网络权益保护的专门、细化条款仍有不足。”方燕代表表示,对于直播间情感绑架式营销、微短剧自动扣费等网络陷阱,法律定性和处罚标准模糊,导致执法司法难以精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萧先生,我们去大湾区发展需要做哪些准备?”调研期间,萧志伟常听到澳门青年如是发问。“把基层民众的声音带去全国两会,是全国人大代表的重要职责,”萧志伟说,也因此,“如何更好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成为今年两会期间澳区代表最关心的话题之一。
监督意见。2021年7月22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享有用血费用减免的法定权利;《贵州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400毫升以上的,可终身无限量免费享用所需血液。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减免权利应认定为国家鼓励倡导无偿献血行为而立法设定的奖励,其与侵权之债产生的原因不同,不属于同种性质的法律关系,不能混同,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应因被侵权人获得用血费用报销而减轻。本案中,袁某松在受伤前已经多次参加无偿献血,其因交通事故受伤支出的用血费用,属于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血液管理部门虽对该项费用予以报销,但不应抵销侵权行为之债。侵权人仍应对该部分用血费用予以赔付。再审判决混淆法律关系,将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的报销与侵权人的侵权损害赔偿等同,适用法律错误。其次,无偿献血是法律保护的一种社会共济行为,是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若认定无偿献血者的用血费用不能向侵权人主张,不仅减轻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还将导致本应给予无偿献血者的奖励成为侵权人减责的借口,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审判决后,某建设公司不服,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2014年9月,张某标出具的6张共计1300万元的借条中,第6张借条300万元系双方对息转本的约定,违反上述法律规定,不予支持。因此,2013年11月21日借条中的1300万元金额应按1000万元计算借款本金,并从借条出具之日起计算利息。一审法院对该笔借款金额认定不当,应当认定黄某平共计向张某标提供1500万元借款本金。对于某建设公司是否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问题,二审法院认为,虽然某建设公司提出《担保函》中存在诸多问题,但并不能否认加盖公章的真实性,亦未提供其他反证推翻《担保函》,某建设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据此,二审判决:张某标偿还借款本金1500万元及利息,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