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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消费欺诈的法律后果,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应当注意的是,退一赔三毕竟是惩罚性赔偿,适用惩罚性赔偿应有条件限制,若商家因疏忽(如发错货)或客观条件限制(如物流损坏)导致货不对板,但无主观欺诈故意,则属于合同违约,消费者可主张退货退款,但无权要求三倍赔偿,核心判断标准在于经营者是否存在故意误导行为。
“总体而言,目前的‘妈妈岗’数量仍有限,且是采取兼职等灵活用工的方式,从事‘妈妈岗’的劳动者的总体待遇水平不高。”范围分析,原因在于,目前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关于“妈妈岗”的设立欠缺明确的法定义务;从成本来看,用人单位缺乏足够的动力创设相应岗位,一些地方政府所提供的补贴等政策支持有限。
《法治日报》记者采访发现,“妈妈岗”利好一大批已育女性的同时,在职业发展、劳动权益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受访专家建议,进一步细化岗位设置标准、权益保障措施等,确保“妈妈岗”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同时需要政府各部门协同合作,明确各部门在“妈妈岗”推进过程中的职责;加强政策宣传,让企业充分了解设立“妈妈岗”的好处和政策支持,也要及时解决企业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南非交通部长芭芭拉·克里西对事故表示极度关切。过去一周内南非已发生三起严重的巴士事故,她督促道路交通管理公司尽快与各大巴士运营商会面,探讨如何加强乘客安全措施。
去年的三八妇女节,对于北京市民侯女士来说很有意义——她时隔9年再次领到工资。她说,自己是在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顺利入职一家有色金属销售企业。虽然这份“妈妈岗”的收入不算高,但灵活的工作时间可以兼顾照料孩子,让她已经很满足了。
张先生认为,网球明星的出现与整个网球运动以及网球经济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并形成正向反馈。他说,明星越多,示范效应就越强,就会更加刺激网球运动的发展,网球经济热度也会越高。而打网球的人多了,就会涌现出更多的网球明星。
随着参与网球运动的人逐渐增多,中国网球的基础设施也在不断完善。纪宁告诉《环球时报》记者:“我们在做一个项目,在北京朝阳区规划一个‘大满贯网球文化公园’,将汇集所有大满贯要素。人们既能在此观看全球顶级赛事,也能在场地上训练和比赛。”纪宁说,这仅是一个案例,但从中可以窥见中国网球运动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善,也越来越专业化。作为体育产业的参与者与观察者,纪宁表示,不仅北京,全国各地网球运动设施也发展得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