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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充分利用好经典案例素材。案例是普法的鲜活教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有很多宝贵资源,传统裁判文书追求法理与情理的协调统一,审判技术与说理水平很高,在民间还有“狄公案”“包公案”等老少咸宜的故事广泛流传。当代也有很多典型案例与优秀法律工作者事迹,是有待挖掘的“富矿”,如电影《第二十条》以艺术形式向社会普及了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知识,诠释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理念,类似成功范例值得充分借鉴。
近日,英国四十八家集团副主席、资深中国观察家基思·贝内特(Keith Bennett)在采访中分享了他的两会观察以及对中国式现代化全球性意义的观点。
三是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坚决防止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坚决防止和纠正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把民事责任认定为刑事责任,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避免大企业将第三方付款风险转嫁给下游供应商或者施工方等中小企业,健全治理拖欠账款的长效机制,持续发挥《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的统一法律适用功能,及时总结审判经验,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引导大型企业诚实守信,保障中小企业及时获得支付,对大企业、中小企业给予实质上的依法平等保护。
针对惩罚震慑力不足等问题,谭文英建议,加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鬼秤”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罚款金额,增加刑事责任追究条款,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北京3月8日电 (记者 胡默达)“一老一幼”等民生议题是牵动中国亿万家庭的民之关切、“国之大者”。多位全国政协委员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言,应创新举措、持续完善专项保障机制。
贝内特还提到了去年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所发出的一个明确信号,那就是中国不仅要坚持推进改革开放,更致力于实现开放质量的提升。他认为,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一个关键的改变正在发生——如今不再是中国用外国的东西,而更多的是中国对世界的贡献。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中共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它秉持“大一统”的国家理念,坚持以民为本,崇尚礼法合治,在基层治理中维护家庭伦理与社会和谐,这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对于今天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作为高校法学教师,在参与普法工作中,我深切感受到广大人民群众有学法用法的热情,却苦于专业学习的门槛较高。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必须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与形式上有所创新,讲好历史上脍炙人口的法律故事与当代经典案例,真正落实“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方可入脑入心、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