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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6日,袁某松以文某强、某保险公司为被告向贵州省湄潭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文某强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58652.98元,某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对该损失予以赔偿。一审法院认为,文某强未按操作规范驾驶案涉车辆系导致此次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本次交通事故受伤人数较多,赔偿数额已远超交强险赔偿限额,故由某保险公司按比例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剩余不足部分在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予以赔偿。因袁某松治疗产生的5180元用血费用已获得血液管理部门报销,故未将该笔费用计入袁某松的医疗费损失。一审法院认定袁某松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损失共计354619.88元。此外,对某保险公司垫付的14万元予以扣除。据此,判决某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袁某松214619.88元,驳回袁某松其他诉讼请求。
监督意见。2021年7月22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享有用血费用减免的法定权利;《贵州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400毫升以上的,可终身无限量免费享用所需血液。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减免权利应认定为国家鼓励倡导无偿献血行为而立法设定的奖励,其与侵权之债产生的原因不同,不属于同种性质的法律关系,不能混同,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应因被侵权人获得用血费用报销而减轻。本案中,袁某松在受伤前已经多次参加无偿献血,其因交通事故受伤支出的用血费用,属于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血液管理部门虽对该项费用予以报销,但不应抵销侵权行为之债。侵权人仍应对该部分用血费用予以赔付。再审判决混淆法律关系,将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的报销与侵权人的侵权损害赔偿等同,适用法律错误。其次,无偿献血是法律保护的一种社会共济行为,是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若认定无偿献血者的用血费用不能向侵权人主张,不仅减轻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还将导致本应给予无偿献血者的奖励成为侵权人减责的借口,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日前举行的2025中国全固态电池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年会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理事长欧阳明高预计,“全固态电池2027年开始装车验证,真正形成规模可能需要5年到10年时间,预计2030年实现量产”。
随着两人交情日渐深厚,一次把酒言欢时,张某向李某暗示自己对“特殊娱乐场所”的兴趣,李某敏锐捕捉到这一信息,迅速向其“上线”汇报。殊不知,一场为张某精心设计的“桃色剧本杀”已悄然拉开序幕。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科研团队最近在这一领域取得重要突破,他们成功为金属“重塑金身”,实现厚度仅为一张普通A4纸百万分之一的单原子层金属,这项被誉为给金属打上“中国标签”、有望开创二维金属研究新领域的重要成果论文,以“埃米厚度极限二维金属的实现”(1埃米=100亿分之一米)为题,北京时间3月13日凌晨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自然》上线发表,审稿人认为“开创了二维金属这一重要研究领域”“代表二维材料研究领域的一个重大进展”。
养成睡前排尿的习惯,避免尿液长时间滞留;睡前2小时避免大量饮水,减少夜间起夜频率;女性朋友尤其要注意,勤换内裤、保持私处清洁,预防尿路感染。
相隔几条街的骆家庄青荷驿站,由一栋社区集体资产的楼房改造而来,是西湖区第一家投入使用的青荷驿站,被称为“青年来杭第一站”。管家徐小燕介绍,高峰时每天申请人数有150多人,原有16个床位远不能满足申请要求。2024年驿站进行改造,床位扩充一倍。截至目前累计接待超25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