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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增海记忆犹新,2023年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听他汇报全地面起重机国产化率不断刷新的情况,语重心长地对大家说:“我们还要再提升,向中高端走,我们高质量发展要体现在这里。任何时候,中国都不能缺少制造业。”
连日来,河南多地持续高温出现不同程度旱情,引发关注。目前河南情况如何?当地采取了哪些抗旱措施?国家对抗旱又有何举措?一文速览。
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现在家家户户关注教育,这方面的热点不少,说明教育氛围浓厚,也反映出我们的教育距离人民期盼还有一些差距。”
黄艳说,手机智能助手在使用过程中涉及手机厂商、第三方大模型公司、App、云服务等众多主体,数据在不同主体间流动,导致各方在用户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上的责任关系难以区分,给监管带来挑战。虽然一些手机厂商已经在保护个人信息、化解用户隐忧上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完善,但仍然存在数据用途说明不够清晰、普通用户难以充分认知隐私政策及潜在安全隐患、难以避免第三方滥用无障碍权限的风险等问题。
监督意见。202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从邢某梅出具的借条内容看,“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一处加盖在“今借到曹某环现金950万元整”上,另一处加盖在“由信用社担保”及邢某梅签名上。根据常理,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可能既是借贷方又是担保方,因此需要结合案情进一步分析加盖“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行为的性质。因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张某帻、曹某环之间并不存在借款合意,而且没有证据证实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有加入债务的意思表示,加之借条上明确注明“由信用社担保”。据此,可以认定邢某梅系在张某帻要求下通过加盖公章行为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其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其次,邢某梅作为时任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在其个人巨额借款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根据张某帻要求,通过加盖公章行为欲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担保责任,显然是将个人债务风险转嫁至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张某帻、曹某环对此应当是明知的,其主观上并非善意。同时,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金融机构,主要经营存贷款、个人储蓄、结算等业务,为个人借贷提供担保并不属于正常经营活动,邢某梅加盖公章的行为不属于依法依规履行职务行为,并不产生表见代表的法律效果。综合全案,应当认定某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担保行为无效。最后,虽然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存在公章监管不力问题,但根据当时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再审判决认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对案涉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答:本批指导性案例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从案由来看,涉及民间借贷纠纷、赠与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类型,这些案由对应的案件在民事检察监督整体案件数量中占比较高,且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密切相关。二是从案件来源看,均为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体现了检察机关积极畅通当事人申请监督渠道,通过履行监督职责,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从监督方式看,均为检察机关抗诉案件,体现了检察机关聚焦在司法理念、政策导向、法律适用方面有创新、引领价值的案件,通过抗诉发挥对类案的指导作用。四是从监督结果看,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意见均被法院再审采纳,案件获得改判,检法两院合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五是从案例要旨看,注重提炼法律适用规则,对民商事法律立法精神或原则性规定的细化,增强实践操作性,具有普遍指导性,有利于各级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参照适用。
“以前电池材料研发以试错型为主,耗费大量人力,周期长、效率低。现在人工智能改变了以前的研发模式。”欧阳明高说,现在已实现全过程自动材料设计,比如自动化的实验、表征、仿真、制备,实现全流程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