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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称,目前尚不清楚欧洲部队将如何、以及在乌克兰何处进行部署。欧洲新闻网站Euractiv援引法国国际关系研究所(Ifri)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埃利·特南鲍姆的话称,拟议中的欧洲“维和部队”可能“在第聂伯河以东部署几个地面旅,以应对俄罗斯任何潜在军事行动。或者,欧洲可以通过部署空军特遣队,在乌克兰主要城市和关键能源基础设施上空设立‘禁飞区’,以防范俄罗斯的军事打击。”
马克龙在讲话中提及法国计划增加国防支出,加大防务投入,受到民众关注。对于相关防务资金的来源,民调显示,49%的受访者支持对富裕家庭和大企业增税,48%的受访者支持发行国债,37%的受访者支持将部分金融投资转移至防务项目。大多数受访者反对为了加大防务投入而大幅减少社会开支。
其二,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犯罪线索不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实践中,犯罪分子为获得从宽处罚,有时会不择手段地以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犯罪线索。任何人都不应该从其违法行为中获利。若不问线索来源,将上述情形认定为立功,有违基本法理,会“催生”新的违法犯罪。正是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60号)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实践中对立功制度的运用,明确:“犯罪分子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或者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本案中,被告人金某虽然帮助公安机关抓获了毒贩、缴获了毒品,但有关贩毒活动是在金某主动约购毒品的情况下发生的。金某获取犯罪线索的方式虽然不直接符合上述规定所明确例举的行为方式,但无疑具有非法性。如果将揭发自己主动参与、甚至引诱他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认定为立功,无异于变相鼓励犯罪分子以人为“制造”犯罪的方式获取立功表现。从立功制度的精神出发,应当认为金某的行为属于以非法手段获取立功线索,不应认定立功。
二审判决后,袁某松不服,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袁某松获得报销的5180元用血费用虽然是其常年无偿献血的优惠,但交通事故的赔偿是针对侵权行为导致的直接损失,而该笔费用报销使得袁某松并未产生该项损失,对袁某松请求某保险公司赔偿该笔用血费用的再审请求不予支持。再审法院重新核定袁某松的各项经济损失合计402299.56元。据此,判决某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袁某松各项损失262299.56元(已扣除14万元垫付款),驳回袁某松其他诉讼请求。
雪季临近尾声,吉林北大湖滑雪场依旧热闹。在高级雪道上,39岁的袁春明正以专业倒滑姿势举着云台相机,镜头紧追一位高难度跳跃的滑雪者,飞溅的雪雾在晨光中折射出彩虹。
尽管中国并未采取集中清缴清欠税收等行动,但随着税收大数据广泛应用,网状、系统性税收风险分析取代了此前个人经验点对点分析,税收征管力度事实上在不断强化,税收征收率在不断提高。以前企业偷漏税可能不容易被发现,但近些年通过税收大数据,税务部门会收到企业风险提示,并跟企业确认,不少企业需要依法补缴税款。
3.乌克兰的中立性。这意味着放弃欧洲一体化(写入了乌克兰宪法),还包括(不加入)北约和欧盟或任何其他组织。此外,莫斯科宗主教府还要求控制乌克兰的东正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