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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察、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开展“八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专题调研。
天津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印发实施《2024年天津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从加强统筹协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五大环境、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推动59项重点任务落实。2023年,天津相继印发“民营17条”和“民营29条”,还组建了市级政策宣讲团,深入16个区逐一召开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现场会,举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此外,支持海河产业基金与社会资本、龙头上市公司等合作设立母基金,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带动资本和产业支撑作用。
二是注重事实认定和证据审查,合理确定侵权责任。对于侵权事实、损害后果等关键证据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事实认定准确,针对网络侵权案件,要求当事人及时固定证据。区分正当批评和侵权行为,对于恶意诽谤、虚假陈述等侵权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根据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害,包括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害合理确定赔偿金额,传递严厉制裁商业诋毁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民营企业合法利益的司法价值导向。
二是完善法律法规。当前我国城乡建设已进入以存量更新为主体的时代,保护和发展面临的问题与矛盾发生了深刻变化,相关法律法规的不适应性日益凸显,刚性管控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因此,亟需出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强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主体,区分不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求,补充细化监管处罚条款,用最严格的法律法规,保护文化遗产,传承历史文脉,弘扬文化自信。
针对近期持续高温干旱对农业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农业农村部在前期发布预警信息的基础上,于6月11日对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等省启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四级应急响应。
(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坚决打好保交房攻坚战,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加快推进处置存量商品房,因城施策调减限制性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扎实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置换工作,推动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和债务风险化解,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加快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央地协同强化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外部风险冲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在资金扶持、人才支撑和数字化赋能方面,天津也给予了民营企业大力支持。强化资金扶持,搭建成果转化资金池,创新资金支持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强化人才支撑,推进“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推广民营企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方式,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实施数字化赋能服务,推动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