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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印发实施《2024年天津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从加强统筹协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五大环境、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推动59项重点任务落实。2023年,天津相继印发“民营17条”和“民营29条”,还组建了市级政策宣讲团,深入16个区逐一召开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现场会,举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此外,支持海河产业基金与社会资本、龙头上市公司等合作设立母基金,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带动资本和产业支撑作用。
“当前,海上维权执法形势错综复杂,现实挑战更加严峻,对中国海警有效遂行任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促使海警院校必须提升教战研战能力。”来自武警部队的全国人大代表杜长余认为,“师资队伍建设是提升教战研战能力的关键。我们将通过加大交流访学、进修培训、挂职锻炼、参演参训力度,全面提升教战研战能力。”
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2.6万件。审结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8万件。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5644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发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典型案例,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某合资公司因中外双方股东经营理念分歧陷入僵局,法院适用诉前行为保全,依法保障外方股东知情权,并促双方达成和解,外方股东主动提出后续纠纷由当地法院管辖。依法保障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为企业“出海”提供法律指引和风险提示。在某专利侵权案中,根据国内某科创企业紧急申请,依法作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首例具有反禁诉令性质的行为保全裁定,支持权利人正当维权,随后中外当事人就涉及境内外6家法院的16起诉讼达成一揽子和解。我国某公司与外国某公司签订船舶建造合同,后外国公司因第三国制裁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我国法院首次适用反外国制裁法受理诉讼并促成和解,我国公司顺利拿到建造款。持续提升涉外审判国际影响力。基于互惠原则及双边条约,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判319件,同比增长11.2%。加强国际商事法庭建设,积极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海事审判经过40年发展,收案从1984年18件增至2024年3.4万件,其中涉外案件累计超8万件,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一大批案例收录至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法规判例法系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案例集,我国相关裁判规则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
同样作为全国政协委员,黑龙江省工商联副主席、香港永安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春玲提出相近观点:“创造公平的营商环境,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科技创新的新经济浪潮。”
当日,联盟党和社民党的谈判代表完成试探性会谈,随后举行新闻发布会。双方在移民、财政、劳动力市场和经济等一系列实质性议题上已达成共识。
2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下降1.9%,影响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下降约0.54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价格下降12.6%,影响CPI下降约0.31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下降3.6%,影响CPI下降约0.07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下降2.7%,影响CPI下降约0.02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1.8%,影响CPI下降约0.05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上涨4.1%,影响CPI上涨约0.05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1.8%,影响CPI下降约0.04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下降1.3%,影响CPI下降约0.02个百分点。
真诚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21.5万件次。对拟不起诉、信访申诉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17.7万件次。深化检务公开,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17场,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