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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充分运用刑事民事手段全方位进行保护。除适用民事侵权责任对侵害人格权行为进行追责外,针对社会上出现的通过自媒体制造负面言论贬损企业商誉和形象,大肆向企业“敲竹杠”的行为,依法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严厉打击民营企业负面舆情敲诈勒索犯罪,让抹黑诋毁企业的“网络黑嘴”付出应有代价。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抓紧谋划和出台财税改革举措。扩大中央部门零基预算改革试点范围,支持地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清理规范有关收支挂钩、以收定支等政策制度。高度重视财政可持续发展,稳定宏观税负。推进消费税改革,健全直接税体系,研究建立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分类有序做好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工作,研究建立税式支出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进一步明确各类转移支付的功能定位,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健全评估退出机制,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可及性。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推进预算法等立法修法工作,完善财税法律制度体系。
三是进一步用好用足民法典规定的人格权保护禁令制度。及时适用保全救济制度,依法限制网络不当言论持续发酵,避免损害后果继续扩大,有效缓解受损害企业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等困难,防止民营企业因名誉持续受损而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推动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法治环境。
三是创新监管手段。加强经费和科研力量支持,全面推进国家、省市联动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加强新技术手段运用,提高“空、天、地、网”实时监管能力。通过数字化等新技术手段,将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存档,既便于长期保存与研究,也能为公众提供全新的文化体验,还可以有效监督和监控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状况,及时发现并制止破坏行为。积极发挥公益诉讼作用,畅通公众参与遗产保护监督的信息渠道,形成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监管、共同发挥作用的良好局面。
加强监察、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开展“八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专题调研。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一年来,共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21个报告,检查5件法律实施情况,组织开展2次专题询问、9项专题调研,作出2项决议。委员长会议定期听取群众信访工作情况报告。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副总经理张树新7日在北京接受采访时介绍,西部陆海新通道这条全新的国际物流大通道正加速延展,柳州螺蛳粉等小产业也借此远销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