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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意见。202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从邢某梅出具的借条内容看,“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一处加盖在“今借到曹某环现金950万元整”上,另一处加盖在“由信用社担保”及邢某梅签名上。根据常理,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可能既是借贷方又是担保方,因此需要结合案情进一步分析加盖“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行为的性质。因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张某帻、曹某环之间并不存在借款合意,而且没有证据证实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有加入债务的意思表示,加之借条上明确注明“由信用社担保”。据此,可以认定邢某梅系在张某帻要求下通过加盖公章行为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其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其次,邢某梅作为时任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在其个人巨额借款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根据张某帻要求,通过加盖公章行为欲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担保责任,显然是将个人债务风险转嫁至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张某帻、曹某环对此应当是明知的,其主观上并非善意。同时,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金融机构,主要经营存贷款、个人储蓄、结算等业务,为个人借贷提供担保并不属于正常经营活动,邢某梅加盖公章的行为不属于依法依规履行职务行为,并不产生表见代表的法律效果。综合全案,应当认定某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担保行为无效。最后,虽然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存在公章监管不力问题,但根据当时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再审判决认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对案涉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在建工程的承包人向该工程的抵押权人承诺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放弃行为是否损害建筑工人利益。损害建筑工人利益的,放弃行为无效;不损害工人利益的,放弃行为有效,但仅对该抵押权人产生建设工程价款债权的清偿顺位劣后于抵押权的效果,发包人的其他债权人据此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一,中西部省份的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需求决定了必须寻找新的出海口和交通通道。湖南、河南等地都属于内陆省份,发展内河航运和修建运河可有效解决交通瓶颈,打通更多物流通道,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王鹏告诉记者,由于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相关监管的法律法规也要快速跟上,不能给可能利用AI进行的欺诈行为可乘之机,同时也应该增强AI相关的公众教育,引导公众合理使用相关工具。
靳东,1976年出生于山东省,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国家一级演员,曾获得“青年五四奖章”先进个人、“全国德艺双馨电视艺术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他还是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
当脑电波被读取、记录,人的思维处于全面暴露的风险之中,隐私安全愈加凸显。脑机接口技术可以改变大脑的活动模式,可能影响我们的性格、决策甚至身份认同。专家建议,接受脑机接口技术临床试验的患者,必须经过严格的伦理审查。在技术普遍应用之前,相关部门应对脑机接口可能涉及的神经数据和精神隐私等问题,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法律规范和伦理原则。
晚上8点多,辽源市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内灯火通明,在汽车模具的生产车间,工人们彻夜赶制订单。吉林辽源曾经是我国东北重要的煤炭城市,2008年被列为全国首批资源枯竭经济转型试点城市。要摆脱对煤炭的依赖,需要找到发展的新赛道。辽源具有一些小规模的汽车制造配套产业,近几年,当地看到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爆发式增长,决定抓住这个机遇,把汽车配套产业链发展起来,把辽源打造成现代化的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