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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企业要把知识产权当作生命线,从战略层面加大研发投入,积极申报专利、申请商标,让知识产权保护始终贯穿品牌建设和技术创新发展的各个环节。与此同时,建议加大对各类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法定赔偿上限,建立健全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恶意侵权行为予以加倍惩处,依法严格适用刑事法律对涉嫌刑事犯罪的造假分子定罪量刑,使司法保护与创新政策协同发力,助力中国品牌迈向全球价值链高端。
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为保障新业态女性劳动者权益,一些地方已进行了积极探索:福建省于2024年6月施行《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在全国率先针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作出规定,提供“两癌”筛查服务,还要求平台算法需考虑女性生理特点,保障女性劳动者的特殊权益。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推出全国首个女性灵活就业保险“禅城灵姐·妈妈岗(港)保”,覆盖育婴师、主播等新业态,填补职业风险保障空白。四川省绵阳市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组建了一支由52名女律师组成的法律维权服务团,其中有7名女律师受聘为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定期开展“妈妈赋能成长营”课程宣讲,从亲子教育到家庭关系经营,多维度关注新业态女性劳动者在家庭角色中的成长与发展。
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2.6万件。审结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8万件。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5644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发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典型案例,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某合资公司因中外双方股东经营理念分歧陷入僵局,法院适用诉前行为保全,依法保障外方股东知情权,并促双方达成和解,外方股东主动提出后续纠纷由当地法院管辖。依法保障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为企业“出海”提供法律指引和风险提示。在某专利侵权案中,根据国内某科创企业紧急申请,依法作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首例具有反禁诉令性质的行为保全裁定,支持权利人正当维权,随后中外当事人就涉及境内外6家法院的16起诉讼达成一揽子和解。我国某公司与外国某公司签订船舶建造合同,后外国公司因第三国制裁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我国法院首次适用反外国制裁法受理诉讼并促成和解,我国公司顺利拿到建造款。持续提升涉外审判国际影响力。基于互惠原则及双边条约,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判319件,同比增长11.2%。加强国际商事法庭建设,积极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海事审判经过40年发展,收案从1984年18件增至2024年3.4万件,其中涉外案件累计超8万件,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一大批案例收录至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法规判例法系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案例集,我国相关裁判规则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
近年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各地方贯彻执行力度和效果不一,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许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在获取资源要素、市场准入方面仍然受到一些隐形限制和歧视;一些地方行政行为不规范,乱罚款现象屡禁不止、逐利性罚款有所抬头,小过重罚引起不良社会反应;个别地方“新官不理旧账”、政策多变,导致企业家和投资者因缺乏稳定预期而不敢投资、不愿投资,对经济持续发展起到负面影响。为此建议:
一是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政策,保护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建设工程、房地产、矿产资源以及水、电、气、热力等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准确把握自然垄断行业、服务业等市场准入放宽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依法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用好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加强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的司法规制,坚决破除各种形式的区域壁垒和地方保护,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公平竞争权利。妥善审理与经营主体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协议、征地补偿等案件,依法遏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促进市场主体、要素资源、规则秩序的平等统一,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我们一定牢记统帅嘱托,把握新质战斗力建设特点规律,推动新装备新力量加快形成实战能力,向着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砥砺前行!”赵松代表话语铿锵。
2023年全国两会,习主席重点围绕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提出要求,强调“加强各领域战略布局一体融合、战略资源一体整合、战略力量一体运用,系统提升我国应对战略风险、维护战略利益、实现战略目的的整体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