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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7万人,起诉2.4万人,同比分别上升37.8%和34.9%,其中起诉孙志刚、刘连舸等原省部级干部34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3068人,同比上升18.3%。坚持有逃必追、有赃必缴,协同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对12名逃匿、死亡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核准追诉外逃27年的屈健玲贪污案,指导广东检察机关对“百名红通人员”刘昌明关联案追缴境外赃款1676万美元。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中,农副产品类价格下降0.7%,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类价格下降0.5%,纺织原料类价格下降0.2%,燃料动力类、黑色金属材料类价格均下降0.1%;化工原料类价格持平;有色金属材料及电线类价格上涨0.2%。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四涨三降。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衣着价格分别上涨6.5%和1.2%,医疗保健、居住价格分别上涨0.2%和0.1%;交通通信、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价格分别下降2.5%、0.7%和0.5%。
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支持律师在解纷争、促公正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律师提供在线立案及阅卷服务689.8万件次、开庭排期冲突避让服务353.7万件次,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支持律师调解工作,律师参与调解纠纷77万件;参与申诉信访案件听证6713件。
2024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严格公正司法,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409.96万件,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8980件。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商誉是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经过长期努力建立起来的企业形象和市场评价,良好的商誉能够为经营者赢得更多的交易机会,是企业在激烈竞争中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石。但是,有的经营主体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实施商业诋毁,损害竞争对手商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加强监察、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开展“八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专题调研。
第二,守正创新,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积极稳妥实施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落实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推动深化行政案件级别管辖、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改革。深化审执分离改革。加强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建设。加强数字法院建设,推进“库网”融合,强化科学管理,促推审判执行不断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