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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落实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立案2.8万件、监督撤案6.6万件,追加逮捕1.02万人、追加起诉5.4万人,不批捕38.8万人、不起诉40.2万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毒品犯罪案件时发现一名漏犯,指导云南检察机关依法追诉,该犯被判死缓。侦查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彭某父子提请批捕,江西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在案证据不能证明两人作案,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并提出补充侦查意见,真凶终被缉拿归案、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让犯罪者难逃法网,让无辜者不受追究。
笔者跟多位省级、市级税务人士交流得知,目前并没有全国性查税部署。一些地方根据当地税收大数据风险提示等对个别企业查税,是日常工作,也是税务部门正常履职。毕竟税务部门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发现偷逃税、少缴税行为,理应依法制止,否则就是渎职。
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麦家看来,文化艺术作品“走出去”并没有固定标准,每部作品都有其独特的道路。比如,《哪吒之魔童闹海》在海外“爆火”,这是之前难以想象的。同样,《三体》等文学作品也在海外赢得了极高声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党和国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广大民营企业家深受鼓舞。历史和实践一再证明,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吸引企业投资、稳定社会预期、激发市场活力的基础和保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治本之策。
一是充分利用好经典案例素材。案例是普法的鲜活教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有很多宝贵资源,传统裁判文书追求法理与情理的协调统一,审判技术与说理水平很高,在民间还有“狄公案”“包公案”等老少咸宜的故事广泛流传。当代也有很多典型案例与优秀法律工作者事迹,是有待挖掘的“富矿”,如电影《第二十条》以艺术形式向社会普及了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知识,诠释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理念,类似成功范例值得充分借鉴。
“专业养老机构要找准自身定位,提升作为责任主体的创新意识。”刘洪悦建议,专业养老机构可有序引入“护老”智能机器人;机器人研发企业也可同步开发“带娃”功能。在未来,更多的人形智能机器人可以走进养老机构和“老幼共育”家庭,补足养老托育的服务短板,释放女性就业潜能。
护航金融高质量发展。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完善执法司法协作机制,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5万人。会同中国证监会等制定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意见,起诉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证券类犯罪825人。起诉洗钱犯罪303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