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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法院判决认为,案涉《伴心》图体现了作者独特的选择与安排,具有独创性,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两被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该图片进行网络传播构成侵权。原告享有的著作权应限定于该图片,被告常熟某房地产公司仅以“爱心”为基础进行实体建造不属于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结合原告举证相关合理费用支出的证据,最终判决侵权方连续3天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合计1万元。
庭审中,被告杭州某公司辩称,行业内早就有相关爱心创意,气球呈纺锤形,是常见的几何图形,由于缺乏原创性和表达性而不应构成作品。其还认为涉案作品本身几乎没有知名度,原告主张赔礼道歉远超合理范围,赔偿金额亦缺乏依据和合理性,且对设计该实体装置的常熟某广告公司相关侵权行为并不知情。
眼下,江苏多地梅园繁花似锦,进入盛花期,娇艳的梅花不仅扮靓了春日景致,还催热“赏花经济”。从传统的观光赏花,一路延伸至培育、加工等领域。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2024年的调查发现,有相当比例的生育男女职工没有享受或足额享受生育假期。调查发现,35.1%的女职工产假时间少于98天,有15.8%的女职工及24.1%女职工配偶没有休过育儿假。没有休假的主要原因包括担心影响收入、担心失去工作、单位不让休、不知道有育儿假政策等。从对用人单位的调查看,一些单位提供的产假天数与政策要求有差距,甚至有单位不提供陪产假、育儿假。
关于原告主张被告侵犯其作品复制权、发行权,判决书认为,著作权法不保护创意或构思,著作权人不能禁止他人使用其作品中所反映出的思想或信息。因此,两被告通过实地搭建等方式将与原告作品类似的创意付诸实践,既不构成从立体到立体的复制,也不构成从平面到立体的复制,因此对于原告认为实体装置建造侵犯其作品复制权、发行权的主张不予采纳。
李兆基入主香港小轮集团始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当时,香港小轮集团的前身——1923年成立的香港油麻地小轮船有限公司还是一家规模较小的渡轮服务公司,主要从事中环至深水埗、旺角及油麻地之间的航线服务,后来则扩展至新界及离岛,曾经是香港最主要的渡轮服务经营者。1989年,公司进行重组,更名为香港小轮集团。
笔者跟多位省级、市级税务人士交流得知,目前并没有全国性查税部署。一些地方根据当地税收大数据风险提示等对个别企业查税,是日常工作,也是税务部门正常履职。毕竟税务部门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发现偷逃税、少缴税行为,理应依法制止,否则就是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