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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生效裁判监督 交通事故纠纷 无偿献血奖励 不减轻侵权赔偿责任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对此有不同的意见。他认为,要想更加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不能仅依赖于毕业论文这一单一指标。在当前就业市场上,企业越来越注重求职者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因此,通过毕业设计、实习实训等方式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可能更为直接和有效。“更重要的是注重提升学生的思考能力和实践能力,让他们成长为社会需要的人。”熊丙奇说。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于健龙表示,中英两国在金融服务、清洁能源、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合作正在不断拓展,新的合作模式和增长点不断涌现。今年7月,第三届链博会将在北京举行,欢迎更多英国企业参展参会,共享合作机遇。
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所谓的“优惠”往往暗藏玄机:首先,优惠期限通常较短,大多在1-3个月之间;其次,运营商在宣传时往往将优惠价格放大展示,而将原价信息置于不显眼的位置;更重要的是,当优惠期结束后,套餐费用不仅会恢复到原价,还可能因为包含的流量、通话时长等资源减少,导致用户实际支出反而增加。此外,一些套餐还存在自动续约条款,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会被转入更昂贵的资费方案。
哈佛商学院研究显示,周工时超过50小时以后,边际产出趋近于零。不少企业早已破除了效率幻觉的陷阱,更遑论这一举措对企业本身的品牌形象也有具有正面影响。
“身边很多在做身材管理的朋友都在喝奶茶店的羽衣甘蓝饮品,因此减脂期间我也经常买来喝。”市民杜晨磊告诉记者,她刚点了一杯“奈雪瘦瘦小绿瓶”,其成分包含新鲜的羽衣甘蓝、苹果、橙子、雪梨和柠檬等。据杜晨磊自述,她已陆陆续续这样喝了大半年,“但带来的瘦身效果并不明显,只是饱腹感比较强。”
其二,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犯罪线索不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实践中,犯罪分子为获得从宽处罚,有时会不择手段地以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犯罪线索。任何人都不应该从其违法行为中获利。若不问线索来源,将上述情形认定为立功,有违基本法理,会“催生”新的违法犯罪。正是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60号)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实践中对立功制度的运用,明确:“犯罪分子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或者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本案中,被告人金某虽然帮助公安机关抓获了毒贩、缴获了毒品,但有关贩毒活动是在金某主动约购毒品的情况下发生的。金某获取犯罪线索的方式虽然不直接符合上述规定所明确例举的行为方式,但无疑具有非法性。如果将揭发自己主动参与、甚至引诱他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认定为立功,无异于变相鼓励犯罪分子以人为“制造”犯罪的方式获取立功表现。从立功制度的精神出发,应当认为金某的行为属于以非法手段获取立功线索,不应认定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