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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定代表人在借条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行为法律性质的认定,应当在分析加盖公章具体情形的基础上,结合盖章位置、合同性质、目的等因素综合判断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相对人对法定代表人以企业法人名义提供担保是否属于有权代表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的,不属于善意相对人,该担保行为无效。法人对担保行为无效存在过错的,应依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监督意见。2021年7月22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享有用血费用减免的法定权利;《贵州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400毫升以上的,可终身无限量免费享用所需血液。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减免权利应认定为国家鼓励倡导无偿献血行为而立法设定的奖励,其与侵权之债产生的原因不同,不属于同种性质的法律关系,不能混同,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应因被侵权人获得用血费用报销而减轻。本案中,袁某松在受伤前已经多次参加无偿献血,其因交通事故受伤支出的用血费用,属于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血液管理部门虽对该项费用予以报销,但不应抵销侵权行为之债。侵权人仍应对该部分用血费用予以赔付。再审判决混淆法律关系,将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的报销与侵权人的侵权损害赔偿等同,适用法律错误。其次,无偿献血是法律保护的一种社会共济行为,是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若认定无偿献血者的用血费用不能向侵权人主张,不仅减轻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还将导致本应给予无偿献血者的奖励成为侵权人减责的借口,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对网络平台的日常监管,建立常态化巡查和抽检制度。”方燕代表说,要重点检查平台在用户身份识别、风险提示、消费陷阱防范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巡视员夏军在致辞中表示,林芝与江苏虽相隔千里,但文化相通、心意相连。南京与林芝既互为目的地,也互为客源地,合作基础坚实,发展前景广阔。期待此次推介会为两地文旅合作搭建桥梁,共同探索文旅旅游发展新路径。
北京市君益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子江介绍,用户一旦开启无障碍服务,手机屏幕上的所有信息就会被手机智能助手获取,包括个人身份、聊天记录、地址乃至密码框内输入的内容。再加上无障碍服务的自动点击功能,用户的资金安全也可能岌岌可危。“这就像是在手机上开了一个‘后门’,他人可以随便进出,也可以顺手牵羊。”
两者的区别在于,脑脊接口植入无需连接外部设备,其将多台设备集合为一台脑部植入式微型设备,可以在降低手术创伤的同时,提高脑电信号采集的稳定性和效率。
“通过技术友好化、教育常态化、防护立体化的综合施策,为老年人营造可感知、可信赖、可操作的数字环境,让老年人在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中享受数字时代的便利。”鲁晓明委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