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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政策,保护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建设工程、房地产、矿产资源以及水、电、气、热力等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准确把握自然垄断行业、服务业等市场准入放宽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依法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用好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加强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的司法规制,坚决破除各种形式的区域壁垒和地方保护,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公平竞争权利。妥善审理与经营主体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协议、征地补偿等案件,依法遏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促进市场主体、要素资源、规则秩序的平等统一,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 王伟:高质量发展迈出了坚实的步伐。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实践充分证明,“两个确立”是推进强国建设、实现民族复兴伟业的最大底气、最大保证。
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2.6万件。审结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8万件。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5644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发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典型案例,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某合资公司因中外双方股东经营理念分歧陷入僵局,法院适用诉前行为保全,依法保障外方股东知情权,并促双方达成和解,外方股东主动提出后续纠纷由当地法院管辖。依法保障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为企业“出海”提供法律指引和风险提示。在某专利侵权案中,根据国内某科创企业紧急申请,依法作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首例具有反禁诉令性质的行为保全裁定,支持权利人正当维权,随后中外当事人就涉及境内外6家法院的16起诉讼达成一揽子和解。我国某公司与外国某公司签订船舶建造合同,后外国公司因第三国制裁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我国法院首次适用反外国制裁法受理诉讼并促成和解,我国公司顺利拿到建造款。持续提升涉外审判国际影响力。基于互惠原则及双边条约,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判319件,同比增长11.2%。加强国际商事法庭建设,积极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海事审判经过40年发展,收案从1984年18件增至2024年3.4万件,其中涉外案件累计超8万件,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一大批案例收录至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法规判例法系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案例集,我国相关裁判规则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
2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中,生产资料价格下降2.5%,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下降约1.86个百分点。其中,采掘工业价格下降6.3%,原材料工业价格下降1.5%,加工工业价格下降2.7%。生活资料价格下降1.2%,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31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下降1.6%,衣着价格下降0.2%,一般日用品价格上涨0.9%,耐用消费品价格下降2.5%。
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对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等犯罪,依法立案侦查1673人,严惩司法腐败。对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确需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依法立案侦查263人。
近年来,中国社会努力实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加强社会支持服务、推广“生育友好岗”等举措。为进一步缓解就业、生育之间的矛盾,她认为,需要合理构建政府、企业、家庭共担的成本分摊机制。政府层面的制度保障、企业层面的工作机制保障和提升社会层面的服务能力,三者要协同并进。
“要强化战略规划,拿出可行办法推动规划落实,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问责机制”“要强化规划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形成严密的规划落实责任体系”“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好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以检查督导提升规划落实质效,统帅的重视一以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