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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天津民营经济的发展,营商环境的优化起到了推动作用。全国政协委员陈中红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作为在天津发展的企业家,能明显感受到天津营商环境的变化,政策支持力度在加大,政务服务更趋高效便捷,“亲商、重商、安商”的氛围愈发浓厚。天津具备的产业体系、人才资源以及地理位置优势,吸引了不少民营企业在此扎根。
三是进一步用好用足民法典规定的人格权保护禁令制度。及时适用保全救济制度,依法限制网络不当言论持续发酵,避免损害后果继续扩大,有效缓解受损害企业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等困难,防止民营企业因名誉持续受损而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推动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法治环境。
近年来,人民法院针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反映强烈的侵害商誉行为,切实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有利舆论环境。一是加强对各类侵害人格权行为的依法惩戒。针对蹭热点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侵害民营企业声誉、无事实依据抹黑企业或者企业产品、在微信朋友圈及群聊中发布侮辱性言论侵害企业名誉权、同业竞争者虚假投诉进行商业诋毁等各种类型的侵害人格权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据以色列《国土报》报道,以色列总理办公室8日晚间宣布,以色列将于10日派遣谈判代表前往卡塔尔,以推动加沙停火协议第二阶段谈判。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常委会专题讲座6讲,常委会党组开展集体学习6次,不断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和履职所需知识的学习。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座谈会,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行政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1720人次。走访2243名全国人大代表,当面征求意见。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214件,答复落实全国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调研座谈时提出的意见建议3476条。
“建议探索制定适应于新时代中企‘出海’保障的‘海外投资促进法’,为保护我国企业海外投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夏先鹏表示,“如明确通过国家行政机关或经济、商业研究机构为投资者提供东道国的投资资讯,提供项目评估服务或资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