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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民法院针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反映强烈的侵害商誉行为,切实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有利舆论环境。一是加强对各类侵害人格权行为的依法惩戒。针对蹭热点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侵害民营企业声誉、无事实依据抹黑企业或者企业产品、在微信朋友圈及群聊中发布侮辱性言论侵害企业名誉权、同业竞争者虚假投诉进行商业诋毁等各种类型的侵害人格权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习主席的重要讲话,激励我们珍惜时代机遇,向着打赢目标不懈奋斗、勇敢攀登。”来自陆军某旅的赵松代表现场聆听了习主席的重要讲话,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和战友们一定深入推进练兵备战,加快发展新质战斗力,提高打赢信息化智能化战争能力。”
三是进一步用好用足民法典规定的人格权保护禁令制度。及时适用保全救济制度,依法限制网络不当言论持续发酵,避免损害后果继续扩大,有效缓解受损害企业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等困难,防止民营企业因名誉持续受损而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推动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法治环境。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对提请、决定或裁定不当的,提出纠正意见1.8万人次。强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648件。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6.5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对6省9个看守所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组织对5省7个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专项巡回检察,促进提升监管改造质效。
持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推进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支持和保障代表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各位代表依法履职、不负重托,带头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钟山向会议作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4年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国务院提出的2025年计划安排,符合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符合“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任务、宏观政策取向和具体措施基本协调匹配,总体可行。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预付式消费等司法解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认真听取特约监督员和特邀咨询员意见建议。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参审案件93.3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