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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器私用,将地质调查、矿产开发等权力作为敛财纳贿的工具,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矿权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我对杭州的第一印象就是友好。”哈尔滨工商大学学生洪会会今年即将毕业,她体验了余杭区和拱墅区青荷驿站提供的免费住宿,随后搬到拣枝而栖青年旅舍,免费住宿一晚,最后顺利找到了实习工作。
受理及审查情况。再审判决后,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不服,向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认为再审判决判令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对案涉借款承担连带责任缺乏法律依据,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查明,邢某梅系根据张某帻要求,在借条上加盖“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纺织业属于制造业,包含棉纺织及染整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染整精加工、化纤织造及染整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等。
监督意见。2022年9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债务还款日期、保证期间等全面审查,查明至2016年7月28日黄某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时,案涉7张借条中有6张借条(共计1300万元)已超过6个月保证期间。二审法院未主动审查保证期间是否届满即判决某建设公司对全部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监督意见。2021年7月22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享有用血费用减免的法定权利;《贵州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400毫升以上的,可终身无限量免费享用所需血液。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减免权利应认定为国家鼓励倡导无偿献血行为而立法设定的奖励,其与侵权之债产生的原因不同,不属于同种性质的法律关系,不能混同,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应因被侵权人获得用血费用报销而减轻。本案中,袁某松在受伤前已经多次参加无偿献血,其因交通事故受伤支出的用血费用,属于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血液管理部门虽对该项费用予以报销,但不应抵销侵权行为之债。侵权人仍应对该部分用血费用予以赔付。再审判决混淆法律关系,将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的报销与侵权人的侵权损害赔偿等同,适用法律错误。其次,无偿献血是法律保护的一种社会共济行为,是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若认定无偿献血者的用血费用不能向侵权人主张,不仅减轻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还将导致本应给予无偿献血者的奖励成为侵权人减责的借口,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汇通江淮之气概,畅达黄海之辽阔”,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寄予厚望:“经济大省不仅指经济块头大,更意味着在全国发展大局中肩负的责任大,要在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上有更大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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