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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作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受访专家指出,新业态女性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既是社会公平的试金石,也是经济活力的催化剂。一些地方的政策创新正为这一群体撑起“保护伞”,但如何将试点经验推广全国,仍需政府、平台与社会的持续合力。比如利用社会保险法修订契机,将新业态女性劳动者参加生育、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等相关规范写入,从根本上解决参保法律机制建设问题。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为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提级执行、指令执行的相关规定,研究部署开展交叉执行工作。通过引入异地法院的执行力量,推动解决消极执行、执行拖延等问题,倾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利,又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发展的负面影响。
“其实两岸的交往交流就是大家要相见,才会相亲,然后相亲之后才能彼此认识,彼此认同。”何慧俐说,让两岸青年真正实地接触是最好的融合方式。
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2.6万件。审结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8万件。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5644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发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典型案例,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某合资公司因中外双方股东经营理念分歧陷入僵局,法院适用诉前行为保全,依法保障外方股东知情权,并促双方达成和解,外方股东主动提出后续纠纷由当地法院管辖。依法保障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为企业“出海”提供法律指引和风险提示。在某专利侵权案中,根据国内某科创企业紧急申请,依法作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首例具有反禁诉令性质的行为保全裁定,支持权利人正当维权,随后中外当事人就涉及境内外6家法院的16起诉讼达成一揽子和解。我国某公司与外国某公司签订船舶建造合同,后外国公司因第三国制裁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我国法院首次适用反外国制裁法受理诉讼并促成和解,我国公司顺利拿到建造款。持续提升涉外审判国际影响力。基于互惠原则及双边条约,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判319件,同比增长11.2%。加强国际商事法庭建设,积极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海事审判经过40年发展,收案从1984年18件增至2024年3.4万件,其中涉外案件累计超8万件,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一大批案例收录至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法规判例法系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案例集,我国相关裁判规则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
谈到中国式现代化,贝内特表示,中国的现代化道路得到世界上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可,因为它不是剥削别人,而是提供机遇。世界好,中国才会好;中国好,世界会更好。这是一种平等、包容的全球化理念,与“本国优先”和“赢者通吃”的零和博弈恰恰相反。
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及时向当事人、律师等公开审判流程节点信息15.3亿项;上网公布裁判文书969万份,同比增长92.7%。发布指导性案例4批23件、典型案例67批613件。高标准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4700余件,对常见罪名和案由实现全覆盖。“行人闯红灯致人摔倒被轧身亡案”,判决闯红灯行人构成交通肇事罪;“患者在医院开水间摔伤案”,判决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及时提供救助的医院不担责;“楼上住户厨房改厕所案”,判令恢复原状,彰显权利行使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小案件、依法理、讲情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