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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2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污染环境罪对袁某甲提起公诉,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被告人龙某某、蒋某等6人提起公诉。
(二)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精准认定案件性质及涉案金额。本案被告人生产、销售化妆品时间跨度长、种类多,需对其生产、销售的实际数量、金额、是否造成严重后果进行重点审查。一方面,建议公安机关向消费者取证,明确涉案化妆品是否造成人身损害等严重后果,确保准确定性。另一方面,鉴于王某某系通过快递对外销售,且附有进货单据等情况,确立以发货凭证为基础,与下家的微信聊天记录及交易流水一一对应的审查思路,确定已销售数量。因已销售化妆品均已灭失,检察机关通过讯问被告人,结合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客观证据,确定被告人生产化妆品的原料、地点、工艺、包装、价格等均未发生变化,故认定其通过网络销售的产品与现场查获的伪劣产品质量并无差别,从而将已销售产品均认定为不合格产品,保障打击力度。
13.深入推进小水电绿色改造与现代化提升。推动有关地区出台政策措施,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十五五”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目标任务,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引导分散的电站企业积极参与改造,推进小水电智能化改造、集约化运行、物业化管理。规范小水电集控中心建设标准,加强技术培训和能力建设,培育壮大小水电智能化改造和集控中心建设方面的人才队伍。
(三)持续聚焦民生问题,推动化妆品安全多元化治理。检察机关以案件办理为切口,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创新“全额退赔+预缴罚金”追责机制,提高违法犯罪成本,对行为人实现有效威慑。刑事检察部门联合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开展调研,同步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情况,建议加强医美行业监管。此外,联合职能部门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时间节点,持续开展法治宣传,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引导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守规、诚信经营,帮助消费者提升辨别能力,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墙”。
上海财经大学数字经济系教授崔丽丽建议,对于买家自行投保的运费险,可引入消费者信用评价机制,以及运费险费率浮动机制,根据风险指数对保费进行更精细的定价。
石一文给出了一组数据:2024年的作者队伍中,45岁以下的青年学者占比接近60%,全年发表博士生论文7篇;以“现当代文学栏目”为例,2024年发表论文22篇,45岁以下青年学者的论文为13篇(其中博士研究生论文1篇),占总论文篇数的60%;“造型艺术”栏目,2024年发表论文22篇,45岁以下青年学者的论文为17篇(其中博士研究生论文1篇),占总论文篇数的77.3%。
记者注意到,在某电商平台上,富氢水、富氢水杯、氢氧机等氢相关产品均有售卖。单瓶富氢水价格集中在几元至几十元之间。富氢水杯、氢氧机价格较高,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在功能上,多是宣传清除自由基等,部分会提到“控癌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