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对提请、决定或裁定不当的,提出纠正意见1.8万人次。强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648件。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6.5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对6省9个看守所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组织对5省7个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专项巡回检察,促进提升监管改造质效。
晶泰控股去年6月在港上市,成为首家通过18C规章挂牌的特专科技公司。谈及为何选择香港,温书豪形容是“对自己公司和香港都有充足的信心”。他透露,当时公司不仅看好大湾区,认为“东方之珠”经历风风雨雨后一定能再攀高峰,也坚信优秀的企业一定会得到全世界投资者的认可。随着DeepSeek和晶泰等越来越多的中国顶级科技公司脱颖而出,香港可以继续发挥“超级联系人”的作用,为其对接全球投资者,后者亦可从这些优秀企业获得巨大回报。
由于缺乏对当地法律、法规的了解而产生合规问题,是企业“出海”过程中最常见的风险。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民盟浙江省委会副主委许亚南提出建立全国性域外法查明平台,为企业提供他国法律文本和判例查明服务;同时搭建涉外法律服务“一站式”“点单式”平台,打造涵盖跨境贸易投资等领域的涉外法律服务产品,方便企业在线“选购”。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党和国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广大民营企业家深受鼓舞。历史和实践一再证明,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吸引企业投资、稳定社会预期、激发市场活力的基础和保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治本之策。
近日,英国四十八家集团副主席、资深中国观察家基思·贝内特(Keith Bennett)在采访中分享了他的两会观察以及对中国式现代化全球性意义的观点。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我们相信,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和推动下,我国一定会构筑起日益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政府与企业携手,共同用行动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
一是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政策,保护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建设工程、房地产、矿产资源以及水、电、气、热力等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准确把握自然垄断行业、服务业等市场准入放宽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依法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用好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加强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的司法规制,坚决破除各种形式的区域壁垒和地方保护,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公平竞争权利。妥善审理与经营主体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协议、征地补偿等案件,依法遏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促进市场主体、要素资源、规则秩序的平等统一,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