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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自上海长宁法院1984年成立首个少年法庭,我国已有少年法庭2700余个,由单一审理刑事案件到全面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更好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万件4.1万人。对长期作案、先后拐卖17名儿童的“人贩子”余华英和强奸未成年人、性质极其恶劣的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等,依法判处死刑。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落实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对未满十四周岁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案主犯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同案未参与犯罪预谋和加害行为的被告人,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由相关部门专门矫治教育。推动落实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帮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助力家庭保护、学校保护不断落实。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7万份,依法撤销598名“生而不养”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孩子虽在校,家长也有责”,校园侵权案中学校担责案件占比较2023年下降5.3个百分点。某小学生在学校下楼时摔倒受伤,楼梯设施完善,老师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且事发后及时送医,法院认定学校已善尽管理职责,判决不担责。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法院近4万名法治副校长切实担起守护责任。依法适用从业禁止制度,在某劳动争议案中认定当事人有暴力犯罪记录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支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让学生在法治守护下健康成长。
在产权保护问题上,司法如何继续有为?澎湃新闻注意到,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明确提出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并将其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前述负责人表示,司法将继续加强制度供给,完善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强化涉企产权案件申诉、再审工作,进一步加大涉企产权冤错案件的甄别纠正工作力度,对错案冤案,及时再审,尽快纠正,依法赔偿。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前夕,陈威巍代表前往浙江杭州,参加某科研课题验收评估会,与课题组成员一起深化凝练研讨成果,瞄准兵之急需、民之所盼,解决实际问题。
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政治责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405.4万人次记录报告信息617.7万条,同比分别增长2.3倍、2.2倍。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宣告598名被告人无罪。依法纠正冤错案件,再审改判无罪83件101人。审结三年以上未结案件617件、久押不决案件1097件3070人。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721件;办结司法救助案件3.3万件,保护和救济受到侵害的权利。
2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中,生产资料价格下降2.5%,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下降约1.86个百分点。其中,采掘工业价格下降6.3%,原材料工业价格下降1.5%,加工工业价格下降2.7%。生活资料价格下降1.2%,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31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下降1.6%,衣着价格下降0.2%,一般日用品价格上涨0.9%,耐用消费品价格下降2.5%。
“新干大墓中有许多器物具有典型的中原殷商文化特征,有的又带有江南地方特色,这些器物呈现出了多元文化因素相互交融的特征。”陈书迁表示,通过这些特征可以更好领略多元一体进程中的中华文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