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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虚假宣传型欺诈,典型表现为虚构、夸大商品功能或效果。如某平台商家宣称商品材质为纯棉,实为化纤。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明确禁止虚假广告,若经营者通过直播、图文等方式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消费者可主张欺诈。
其次,选择权受限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该条款明确了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享有选择权。对于“先用后付”功能的开通,多数平台或仅以不易察觉的方式询问消费者是否同意启用,或直接在支付界面将“先用后付”设置为默认支付方式,使得很多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该种方式购买商品;而当消费者在尝试关闭该功能时,往往会发现操作非常繁琐,甚至需要在网络搜索教学帖,还可能遇到诸如“存在履约中的订单,无法确认关闭服务”等提示,无法立即关闭。这种“开通容易取消难”的现象,实质是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支付方式权利的限制。
从这些公司相关通知中使用的“不准”“严禁”“必须”等表达及做法中,不难窥见企业“让职工按时下班”的决心。社交平台上,不少员工晒出自己被“赶”下班的经历及按时下班的各种新鲜体验,有的企业到时间就拉闸关灯、周六不放饭……诸多网友表示羡慕。这场不约而同的行动,以及随之而来的讨论,让人们对按时下班、不超时加班以及“反内卷”的职场新风充满期待。
“先用后付”是各大电商平台近年来基于消费者的信用记录而开发的一种新型支付模式,允许达到一定信用条件的消费者在收到商品或体验服务一段时间后再支付费用。“满意后再付款,不满意轻松退货”的宣传语看似百利无一害,但实践中反映出诸多问题。消费者在使用时应当警惕以下潜在风险:
最终,33户业主与某置业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补充协议:超过合同约定3%的部分,开发商承担70%,业主承担30%。协议签订后,业主们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当场收房。另外100户业主也参照此“示范调解”方案顺利解决问题。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组织编写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以下简称《读本》)一书,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读本》的出版,有利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全面、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新时代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汇聚磅礴伟力。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参加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