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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乃民企发展之根基。今年2月,时隔六年多,中央再次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电影让更多人认识了蒙古族呼麦这一古老的艺术形式,并对内蒙古优秀传统文化产生兴趣。”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乌兰牧骑副队长何买拉苏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国家的政策支持与艺人的传承创新,使民族音乐以崭新形式呈现,为古老艺术赋予了时代面貌。
近年来,人民法院针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反映强烈的侵害商誉行为,切实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有利舆论环境。一是加强对各类侵害人格权行为的依法惩戒。针对蹭热点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侵害民营企业声誉、无事实依据抹黑企业或者企业产品、在微信朋友圈及群聊中发布侮辱性言论侵害企业名誉权、同业竞争者虚假投诉进行商业诋毁等各种类型的侵害人格权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尹锡悦所在的执政党国民力量党党首权宁世则在法院做出裁决后立刻表示欢迎,强调尹锡悦“本来就不该被逮捕”。1月以来,权宁世采取“双管齐下”的措施,一面与尹锡悦“切割”,强调“无论宪法法院做出何种判决,都只有接受”;一面则攻击共同民主党利用尹锡悦问题搅乱国政,主张尹锡悦不存在逃跑风险,所以“没必要逮捕”。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明确提出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并将其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在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加强产权司法保护问题上,司法将继续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加强制度供给,完善产权司法保护制度。明确涉企案件常见行为罪与非罪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切实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研究制定《关于审理刑民交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加强刑事诉讼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有机衔接、整体协调,及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发布涉企典型案例等方式,为产权保护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案例示范和规范指引。
(一)实施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各项政策要细化安排、靠前实施,增强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快预算资金下达拨付,提高支出效率,尽快形成实际支出。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加大对科技创新、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资金,着力提高投资效益。落实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财税政策措施。加强财政、货币等政策协同以及与改革开放举措的协调配合,增强政策合力。加强财政经济运行情况和财税政策实施效果动态监测评估,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和政府债务规模控制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指标体系。科学安排和有效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两重”项目要更加集中于国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两新”政策要优化资金投入和补助方式。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指导地方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决策论证和审核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债务形成资产管理机制。完善和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动态调整债务高风险地区名单。用好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政策,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禁新设各类融资平台,加快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持续压减融资平台数量。进一步摸清底数,统筹用好各项政策加力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做好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工作,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做好2025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