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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升行政管理效能。推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放权于市场和企业,减少政府对经营主体的微观干预,确需政府管理事项,尽可能采用信用制、承诺制等调控手段。建立企业数据统一账户制度,实现涉企数据的整合共享。在行政执法领域推行基于风险的分类监管模式,根据监管对象的风险水平合理设置处罚力度和检查频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
做实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加强审判质量管理。精简优化管理指标,切实为基层减负;深度开展数据会商,检视解决问题,审判执行质效持续向好。“案-件比”下降0.04,减少衍生案件99.2万件,当事人感受更好、获得感更实。强化审判监督指导。制定司法解释15件,促进法律统一适用。建好、用好“法答网”,累计提问75.3万件、答疑69.4万件。数字法院赋能提质增效。推动全国法院在“一张网”、一个平台办案办公,促进信息系统集约集成、业务标准统一规范。
在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阳坡村,临近银铜器加工基地,店铺内清脆悦耳的叮叮当当声便先传入耳中,循声而去,只见工匠师傅们正专注地敲打着手中的银铜材料,捶打、錾刻、鎏金……围聚一旁的运动员们目光紧紧追随,双眼满是好奇与惊叹,近距离观摩这一传承百年的技艺。
要处理好进度和质量、成本和效益、全局和重点、发展和监管、规划执行和能力形成的关系,走高质量、高效益、低成本、可持续发展路子,确保建设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战检验。
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认真做好确定项目、牵头起草、组织协调、审议把关等立法各环节工作,在党中央领导下与有关方面形成立法工作合力。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遵循客观规律和立法规律,努力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修编、出版并应用立法技术规范。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28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做好立法调研、座谈、论证、评估等工作,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听取民意“直通车”作用,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举行5次发言人记者会,回应涉立法热点问题,解读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使立法过程成为宣传普及法律、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
持之以恒夯实基层基础。组织第二批20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实践锻炼。深化检察对口援助。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62个基层联系点,推动落实人民检察院装备配备标准,做优做强基层检察工作。制定加强新时代检察技术工作的意见,深化科技强检、数字检察战略,赋能法律监督。
二是深挖两岸文化文物“富矿”,共同弘扬中华文化。鼓励两岸学者、文化机构、民间团体围绕宗亲、民间信仰及历史文化开展广泛的合作研究,从文化遗产的保护到文化价值观的传承,全方位、多角度地深入探究中华文明的丰富内涵,展现两岸同胞同根同祖、血脉相连的发展历程。例如,举办“妈祖文化论坛”“两岸妈祖缘”等文化交流活动,完善两岸同名村、同名乡镇、姊妹湖交流机制,组织两岸专家梳理姓氏文化、祖籍地文化等根亲文化脉络,举办两岸船政文化、南岛语族文化学术交流活动,特别是推动两岸同胞共同纪念抗战胜利80周年和台湾光复80周年,正本清源,铭记历史,开创未来,凝聚推动祖国统一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