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建议探索制定适应于新时代中企‘出海’保障的‘海外投资促进法’,为保护我国企业海外投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夏先鹏表示,“如明确通过国家行政机关或经济、商业研究机构为投资者提供东道国的投资资讯,提供项目评估服务或资助等。”
持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推进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支持和保障代表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各位代表依法履职、不负重托,带头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由于缺乏对当地法律、法规的了解而产生合规问题,是企业“出海”过程中最常见的风险。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民盟浙江省委会副主委许亚南提出建立全国性域外法查明平台,为企业提供他国法律文本和判例查明服务;同时搭建涉外法律服务“一站式”“点单式”平台,打造涵盖跨境贸易投资等领域的涉外法律服务产品,方便企业在线“选购”。
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2.6万件。审结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8万件。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5644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发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典型案例,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某合资公司因中外双方股东经营理念分歧陷入僵局,法院适用诉前行为保全,依法保障外方股东知情权,并促双方达成和解,外方股东主动提出后续纠纷由当地法院管辖。依法保障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为企业“出海”提供法律指引和风险提示。在某专利侵权案中,根据国内某科创企业紧急申请,依法作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首例具有反禁诉令性质的行为保全裁定,支持权利人正当维权,随后中外当事人就涉及境内外6家法院的16起诉讼达成一揽子和解。我国某公司与外国某公司签订船舶建造合同,后外国公司因第三国制裁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我国法院首次适用反外国制裁法受理诉讼并促成和解,我国公司顺利拿到建造款。持续提升涉外审判国际影响力。基于互惠原则及双边条约,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判319件,同比增长11.2%。加强国际商事法庭建设,积极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海事审判经过40年发展,收案从1984年18件增至2024年3.4万件,其中涉外案件累计超8万件,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一大批案例收录至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法规判例法系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案例集,我国相关裁判规则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
台湾地区在联合国的唯一称谓就是“中国台湾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王毅7日说的这句话,迅速登上了网友热搜榜,并引来上百名两岸艺人转发。台湾从来不是一个国家,过去不是,今后更绝无可能。
“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是当今中国人的迫切期待,而世界也需要了解中国。”在麦家看来,包括电影、音乐、绘画等文学艺术,是向世界展示中国精神的最佳途径,“相比中国制造的大量物质产品,我们的精神产品——文学艺术在向世界输出的道路上确实慢了一拍”。
“习主席的重要讲话,鲜明指出规划建设需要把握好的重大关系、实践路径和根本要求,在规划收官的紧要阶段,进一步为全军作出科学指引。”全国人大代表沈方吾说,“作为一名战略规划工作者,听了以后备受鼓舞、充满信心,同时深感沉甸甸的责任。下步工作中,我们要强化规划执行全局统筹和精准调控,动态解决好遇到的各种矛盾问题,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贯穿始终,确保如期建成强军胜战的过硬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