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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向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5省(区)调拨3万件中央救灾物资,支持地方做好抗旱救灾各项工作。
三是规范执行方式。在财产控制中,禁止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尽量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尽力避免“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在执行方式上,尽量优先采取方便执行且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以减少强制执行成本、力争最小权益减损。强化执法监督和案件评查工作,推动“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严查并纠正超标准收取诉讼费、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等各种不规范执法行为。
2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下降1.9%,影响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下降约0.54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价格下降12.6%,影响CPI下降约0.31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下降3.6%,影响CPI下降约0.07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下降2.7%,影响CPI下降约0.02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1.8%,影响CPI下降约0.05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上涨4.1%,影响CPI上涨约0.05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1.8%,影响CPI下降约0.04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下降1.3%,影响CPI下降约0.02个百分点。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最高法院2024年6月出台交叉执行指导意见,明确交叉执行总体要求、适用范围,规范办理程序和监督管理等事项,指导各级法院规范运用交叉执行工作机制,对相关案件开展动态管理、监督指导、质量评查、专题会商等,因地制宜开展交叉执行工作。比如浙江法院聚焦关联案件集中执行,将同一被执行人案件集中到最先受理法院或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集中执行,极大提高了执行效率。
第三,新的台行政机构刚上路,即遇上立法机构改革风暴,尚无亮丽表现。再加上若干“部会”状况不少,屡成媒体议论焦点,如台内务主管部门、经济主管部门、“海委会”等。
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认真做好确定项目、牵头起草、组织协调、审议把关等立法各环节工作,在党中央领导下与有关方面形成立法工作合力。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遵循客观规律和立法规律,努力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修编、出版并应用立法技术规范。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28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做好立法调研、座谈、论证、评估等工作,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听取民意“直通车”作用,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举行5次发言人记者会,回应涉立法热点问题,解读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使立法过程成为宣传普及法律、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
第四,持续做实检察为民。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深化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加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群体权益保障。依法保护农民工、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依法维护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等权益。加强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