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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创新监管手段。加强经费和科研力量支持,全面推进国家、省市联动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加强新技术手段运用,提高“空、天、地、网”实时监管能力。通过数字化等新技术手段,将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存档,既便于长期保存与研究,也能为公众提供全新的文化体验,还可以有效监督和监控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状况,及时发现并制止破坏行为。积极发挥公益诉讼作用,畅通公众参与遗产保护监督的信息渠道,形成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监管、共同发挥作用的良好局面。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协和医学基金会秘书长孙红也关注新业态女性劳动者这一群体。她认为,该群体还存在特殊的安全健康风险,如受生理特征影响,女性在特定时期身体比较脆弱,劳动能力会有所下降。我国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已为女职工设置了劳动禁忌、劳动安全卫生等特殊保护措施,但这些既有的女性特殊保护制度难以覆盖到新业态女性劳动者。
她还建议,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将不法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并将诚信记录与市场准入、融资信贷等挂钩,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如限制其贷款、招投标、市场准入等,使其在市场中寸步难行。
依据法律规定,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债务限额举借的债务,依法列入本级预算草案或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将地方预算汇总后依法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针对惩罚震慑力不足等问题,谭文英建议,加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鬼秤”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罚款金额,增加刑事责任追究条款,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抓紧谋划和出台财税改革举措。扩大中央部门零基预算改革试点范围,支持地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清理规范有关收支挂钩、以收定支等政策制度。高度重视财政可持续发展,稳定宏观税负。推进消费税改革,健全直接税体系,研究建立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分类有序做好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工作,研究建立税式支出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进一步明确各类转移支付的功能定位,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健全评估退出机制,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可及性。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推进预算法等立法修法工作,完善财税法律制度体系。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国务院提出的2025年预算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符合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与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宏观调控总体要求相适应,主要收支政策基本协调匹配,对存在的困难和挑战作了认真分析,对做好工作作出相应安排,符合预算法规定,总体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