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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国务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充分信任、积极支持的结果。
第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健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深化党建与业务相融互促。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严惩颠覆分裂、渗透破坏、间谍窃密等犯罪。深化反分裂反恐怖斗争,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两高三部”制定实施《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
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联合全国妇联等开展“巾帼暖人心”专项活动,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严惩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犯罪,起诉4.8万人。支持受家暴妇女提起民事诉讼361件,办理平等就业、母婴权益等公益诉讼1609件,以法治之力守护“半边天”。
三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中华法系在新时代复兴,它追求的不是“恶法亦法”而是良法善治,强调公民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协调发展。我们要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丰富的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司法执法工作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情、理、法有机统一;政府与社会协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一体做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遵循司法规律,取消对各级检察机关的不当考核。制定实施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加强宏观业务质效分析,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健全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机制,引导检察人员将注意力和主要精力更加聚焦到高质效履职办案上。
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相关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代表机制。注重发挥代表专业特长,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275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5次列席代表座谈会。1100多人次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对外交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