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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和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研究部署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任务的具体举措,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作出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作出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计量法有关规定期限的决定。按照机构改革对法律调整的需求,统筹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生物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完善虚假诉讼惩防机制。探索加强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我军建设“十四五”规划,是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三步走”战略的起步规划,也是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蓝图设计,习主席始终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推动。
“要强化战略规划,拿出可行办法推动规划落实,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问责机制”“要强化规划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形成严密的规划落实责任体系”“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好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以检查督导提升规划落实质效,统帅的重视一以贯之。
第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健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深化党建与业务相融互促。
全国两会期间,"民营经济"成为会场内外热议的高频词。在这股发展浪潮中,渤海之滨引人注目——自贸试验区与国家级新区叠加的政策优势、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区位红利、智能科技与先进制造的产业基底,让天津这座城市成为观察中国民营经济韧性的一扇窗口。
(二)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落实深化立法领域改革要求,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预安排审议34件法律案。围绕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围绕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金融法、金融稳定法、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破产法、农业法、渔业法、民用航空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围绕推进社会、文化领域立法,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社会救助法、托育服务法、检察公益诉讼法,修改传染病防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围绕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制定国家公园法、原子能法。围绕完善国家安全体系和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监狱法、国家赔偿法。围绕加强涉外领域立法,修改海商法、对外贸易法、仲裁法。围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大数据等新兴领域加强立法研究。启动法律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