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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孙红看来,解决新业态女性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需加快完善适应平台经济和新业态女性劳动者群体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建立相关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放宽其参加社会保险的条件,进一步降低参保门槛。鼓励平台企业积极探索适合新业态女性劳动者的参保方式,如企业联合保险机构试点通过平台新业态女性劳动者商业养老保障、家庭医疗及意外保障等,由平台提供补贴支持以满足企业平台下新业态女性劳动者的多重保障需求。探索多元化政策宣传载体和方式,提高新业态女性劳动者的参保意识,让她们充分了解参保规则、参保方式以及能够享受的待遇等。
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认真做好确定项目、牵头起草、组织协调、审议把关等立法各环节工作,在党中央领导下与有关方面形成立法工作合力。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遵循客观规律和立法规律,努力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修编、出版并应用立法技术规范。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28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做好立法调研、座谈、论证、评估等工作,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听取民意“直通车”作用,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举行5次发言人记者会,回应涉立法热点问题,解读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使立法过程成为宣传普及法律、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针对这一问题,需从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予以防治。一是严格审查财产保全的条件。民事诉讼法对保全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可能性,或者不保全将导致难以弥补的损失,避免形式化审查。二是限制超额保全。请求保全的范围可以与诉讼请求的范围重合,也可以小于诉讼请求的范围;如果请求保全的范围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则人民法院对超出的部分不予支持。避免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三是灵活选择保全对象。优先选择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小的财产,尽量不影响被保全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因保全方法不当产生负面影响。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四是完善救济渠道。被申请人认为保全措施不当的,可及时申请复议,法院应快速审查并作出裁定,申请人申请错误和法院保全违法可以分别诉请民事赔偿责任和国家赔偿,畅通救济渠道。
“青海是三江源头,这里历史文化非常深厚,需要我们大力地挖掘,让我们更多地体验或者感受到青海的风情物貌。”中国冰壶联赛(西宁站)裁判长杨健表示,通过赛事来牵头,带着大家,不仅在比赛中感受体育竞技魅力,还能体验本地的文化传承,沉浸式领略独特的风土人情。
今年春节长假,内地居民“香港游”热潮涌动。这是中央批准港澳“个人游”城市扩容后的第一个春节,也是中央批准恢复并扩展深圳居民到香港“一签多行”的第一个春节,“旺丁又旺财”,香港的商家喜笑颜开!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或从互联网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约500个市县、近10万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近年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各地方贯彻执行力度和效果不一,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许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在获取资源要素、市场准入方面仍然受到一些隐形限制和歧视;一些地方行政行为不规范,乱罚款现象屡禁不止、逐利性罚款有所抬头,小过重罚引起不良社会反应;个别地方“新官不理旧账”、政策多变,导致企业家和投资者因缺乏稳定预期而不敢投资、不愿投资,对经济持续发展起到负面影响。为此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