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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更关键的问题是,对于明星开设的课程,该用什么标准去衡量其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拿吴彦祖来说,由于成长环境和教育背景,他的英语水平是毋庸置疑的,但说得好是一回事,教得好不好又是另一回事。并非专业教师出身的明星,能否拿出令人信服的教学水平,确实还有待进一步的检验。
“今天我们可以自信地讲,中国激光产业已迈入全球第一方阵。但创新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长跑,我们将继续下苦功、走难路,争当高端装备产业创新的排头兵。”
在售后环节,杨保全认为,消费者应该注意审查合同条款,关注退费规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网络课程等数字化商品若未约定不可退换,消费者有权在7日内无理由退货。若平台设置不合理退费门槛,可向消协投诉或起诉。”
对于消费欺诈的法律后果,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应当注意的是,退一赔三毕竟是惩罚性赔偿,适用惩罚性赔偿应有条件限制,若商家因疏忽(如发错货)或客观条件限制(如物流损坏)导致货不对板,但无主观欺诈故意,则属于合同违约,消费者可主张退货退款,但无权要求三倍赔偿,核心判断标准在于经营者是否存在故意误导行为。
有公司开启“不准加班”运动,强制员工晚上9点必须下班,并由HR进行巡楼检查;有公司全面落实双休制,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必须提前一周审批,工作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天;有公司发文要求严禁下班后开会及形式主义加班,减少微信群、减少手工报表和作业等……据近日大洋网、经济观察网等媒体报道,开年以来,多家企业加入“反内卷”行动,推出各种举措,切实保障员工休息权,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
杨保全表示,消费者需以“内容质量”而非“明星光环”为核心判断标准,同时善用法律工具维护权益。对于明星课程,监管部门应加强广告合规审查,平台需完善售后机制,避免“流量变现”演变为“割韭菜”乱象。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赵乐际委员长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硬”,是针对一小撮极少数的“台独”顽固分子和岛内分裂势力,高悬反分裂利剑;“软”,则是凝聚广大台湾同胞对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的支持,对深化两岸民间交流的广泛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