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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仍需加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还有薄弱环节。基层基础建设存在短板,队伍整体素能仍需提升。司法责任制需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我们将切实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最高法同时要求,坚决防止和纠正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把民事责任认定为刑事责任,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
用法治守护中华文脉。持续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起诉倒卖、损毁、走私文物等犯罪1910人。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3912件。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长城保护制发第十二号检察建议,部署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行动。
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健全完善代表议案建议提出、交办、办理、督办、反馈全流程工作机制,推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一府一委两院”有关部门密切同代表的沟通联系,把代表议案建议作为提高立法、监督质量的重要基础,作为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的重要依据。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98件议案,交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完毕并答复代表。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9235件建议、闭会期间提出的105件建议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76%。委员长会议研究确定20项重点督办建议,7个专门委员会负责督办,推动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
同样作为全国政协委员,黑龙江省工商联副主席、香港永安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春玲提出相近观点:“创造公平的营商环境,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科技创新的新经济浪潮。”
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麦家看来,文化艺术作品“走出去”并没有固定标准,每部作品都有其独特的道路。比如,《哪吒之魔童闹海》在海外“爆火”,这是之前难以想象的。同样,《三体》等文学作品也在海外赢得了极高声誉。
值得一提的是,前不久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专门提出:对涉企执行案件,严禁违法查封案外人财产,严禁对不得查封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自上海长宁法院1984年成立首个少年法庭,我国已有少年法庭2700余个,由单一审理刑事案件到全面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更好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万件4.1万人。对长期作案、先后拐卖17名儿童的“人贩子”余华英和强奸未成年人、性质极其恶劣的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等,依法判处死刑。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落实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对未满十四周岁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案主犯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同案未参与犯罪预谋和加害行为的被告人,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由相关部门专门矫治教育。推动落实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帮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助力家庭保护、学校保护不断落实。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7万份,依法撤销598名“生而不养”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孩子虽在校,家长也有责”,校园侵权案中学校担责案件占比较2023年下降5.3个百分点。某小学生在学校下楼时摔倒受伤,楼梯设施完善,老师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且事发后及时送医,法院认定学校已善尽管理职责,判决不担责。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法院近4万名法治副校长切实担起守护责任。依法适用从业禁止制度,在某劳动争议案中认定当事人有暴力犯罪记录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支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让学生在法治守护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