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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和落实宪法相关法律制度。修改监督法,完善人大监督的指导思想、原则理念和制度机制,更好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修改监察法,巩固拓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推动提高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两次审议代表法修正草案并决定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更好保障和规范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作出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
第二、深化“好制度”的认识,坚定实践信心。“一国两制”是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的好制度,是服务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好制度,是实现不同社会制度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的好制度。我们要通过深化对这一好制度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坚持这一好制度是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内地民众和香港居民的共同责任,齐心协力推动“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用心用情办好百姓身边案。制定适用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对父母为已婚子女购房、以离婚方式逃债、恶犬伤人等争讼问题明确裁判规则,把民法典彰显的家庭要和睦、诚信受保护、侵权必担责等精神落到实处。审结涉教育、养老、医疗等民生案件548.3万件。发布治理高额彩礼司法解释,以案释法、以案促治,涉婚约财产纠纷增幅回落14个百分点。司法守护“夕阳红”。发布涉养老服务纠纷典型案例,推动养老机构善尽安全保障义务、加强服务场所适老化改造,助力老年人舒心养老。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明确侵权方须向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仍在工作领薪的受害方支付误工费,保障老有所为。司法守护“半边天”。会同全国妇联发布反家暴典型案例,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351份,同比增长11.5%,对无视禁令、滥施威胁恐吓的行为人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刑罚。审理涉平等就业、职场性骚扰等案件,依法保障妇女权益。司法守护“安居梦”。依法审理涉商品房买卖、建筑工程合同等案件,保障“保交楼”、“保交房”项目资金闭环使用,促进复工续建;对符合交房条件的依法解除查封,累计推动1920多万套房屋顺利办证。司法守护“放心购”。依法规制“职业闭店人”、“职业背债人”等乱象,维护市场秩序。某“职业闭店人”接手瑜伽店即注销,致债权人无法受偿,法院审理认定系恶意注销帮助他人逃债,判令其清偿债务,并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开展预付式经营企业闭店逃债专项治理。司法守护网络清朗。持续从严惩治网络暴力犯罪,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292人定罪判刑,以侮辱罪、诽谤罪对91人定罪判刑。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最高人民法院联系帮扶106家工作相对薄弱基层法院,以点带面促进基层法院全面建强。选派231名优秀干部援藏援疆援青。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英雄烈士、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起诉破坏军事设施、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276人,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军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1445件。组织开展公益诉讼,保障通信光缆等国防设施安全,深化军用机场净空保护专项监督。办理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809件,捍卫英烈荣光,弘扬英烈精神。
“科技创新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全国政协委员、香港金融发展协会主席魏明德表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能够提供有力的资金与金融服务支持。
着眼加紧解决规划执行中的堵点卡点问题,习主席强调,强化跨部门跨领域跨军地统筹,强化政策运用和供给,增强政策取向和工作指向一致性,全力畅通规划执行链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