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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一方因婚外情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的行为,应当认定无效。夫妻双方互相负有忠实义务,若一方因婚外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该赠与行为属于非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作出的财产处分,侵犯了配偶一方作为财产共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并且,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为无效。检察机关应当通过对民事生效裁判的监督,促使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赠与行为无效后的财产返还范围,维护平等、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社会良好风气。
监督意见。2021年7月22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享有用血费用减免的法定权利;《贵州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400毫升以上的,可终身无限量免费享用所需血液。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减免权利应认定为国家鼓励倡导无偿献血行为而立法设定的奖励,其与侵权之债产生的原因不同,不属于同种性质的法律关系,不能混同,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应因被侵权人获得用血费用报销而减轻。本案中,袁某松在受伤前已经多次参加无偿献血,其因交通事故受伤支出的用血费用,属于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血液管理部门虽对该项费用予以报销,但不应抵销侵权行为之债。侵权人仍应对该部分用血费用予以赔付。再审判决混淆法律关系,将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的报销与侵权人的侵权损害赔偿等同,适用法律错误。其次,无偿献血是法律保护的一种社会共济行为,是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若认定无偿献血者的用血费用不能向侵权人主张,不仅减轻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还将导致本应给予无偿献血者的奖励成为侵权人减责的借口,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另外,近些年受经济下行、大规模减税降费、楼市土地市场低迷等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受到一定冲击,而刚性支出有增无减。在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大的背景下,地方政府也有更大的动力加强征管,查漏补缺,依法依规征收该征收的税费。当然,税务部门也要同时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坚守不收“过头税费”红线。
南静恩和俞婉萱均毕业于台湾中山大学音乐系,俩人自幼相识,情谊深厚,俩人回忆起初次与大陆结缘,“大学暑假,上海举办世博会,我们跟团参观,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大陆蓬勃的发展机会。”俞婉萱说,彼时,台湾少子化导致教育行业就业机会减少,而大陆的广阔前景吸引着她们。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科研团队最近在这一领域取得重要突破,他们成功为金属“重塑金身”,实现厚度仅为一张普通A4纸百万分之一的单原子层金属,这项被誉为给金属打上“中国标签”、有望开创二维金属研究新领域的重要成果论文,以“埃米厚度极限二维金属的实现”(1埃米=100亿分之一米)为题,北京时间3月13日凌晨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自然》上线发表,审稿人认为“开创了二维金属这一重要研究领域”“代表二维材料研究领域的一个重大进展”。
不过,这轮高校招生扩招,至少短期内会对文科考生产生不利影响。多所知名高校都提出要着重发展新工科,例如综合强校复旦大学近期宣布“文科招生的比例,会从原来的百分之三四十,降到百分之二十”。
驻外人员身处异国他乡,远离亲友,参与各种人际交往、社会活动是人之常情,有的也属工作需要。但对外交往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规守纪,严格自我约束,充分认识到自身岗位和掌握信息的重要性、敏感性、涉密性,切勿随意透露敏感信息,这既是对国家秘密的守护,也是对个人安全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