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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会议的第一部分,是向30多个国家的军事官员提出法英蓝图的报告;第二部分包括更精确和具体的讨论,邀请与会者说明其军队是否以及如何做出贡献。但各国是否参与武装部队的最终决定,将由政府领导人在政治层面做出。
踏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每一年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都会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真情互动、深入交流——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聚焦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这一主题,发布第五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是民事检察监督的一项传统职能,以此为主题发布指导性案例,有哪些考量?秉承“精而又精、优中选优”理念,此批指导性案例在司法规则指引、法律政策精准适用方面,如何引领民事检察办案?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质效,又释放出哪些信号?就此关注,最高检民事检察厅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3月12日,成都蓉城足球俱乐部发布讣告,身患重症的成都蓉城小球迷林子金不幸去世。该俱乐部官方微博公布了林子金的感谢信,并写道“纪念我们最可爱的小球迷,我们永远爱你”。
监督意见。2021年7月22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享有用血费用减免的法定权利;《贵州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400毫升以上的,可终身无限量免费享用所需血液。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减免权利应认定为国家鼓励倡导无偿献血行为而立法设定的奖励,其与侵权之债产生的原因不同,不属于同种性质的法律关系,不能混同,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应因被侵权人获得用血费用报销而减轻。本案中,袁某松在受伤前已经多次参加无偿献血,其因交通事故受伤支出的用血费用,属于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血液管理部门虽对该项费用予以报销,但不应抵销侵权行为之债。侵权人仍应对该部分用血费用予以赔付。再审判决混淆法律关系,将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的报销与侵权人的侵权损害赔偿等同,适用法律错误。其次,无偿献血是法律保护的一种社会共济行为,是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若认定无偿献血者的用血费用不能向侵权人主张,不仅减轻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还将导致本应给予无偿献血者的奖励成为侵权人减责的借口,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25年全国两会闭幕不久,3月12日,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林至颖向北京语言大学50余位台港澳学生寄语道。该校主办的“我向代表学‘两会’”座谈会当天举行,林至颖和澳区全国人大代表萧志伟分享了两会见闻。
但开挖新运河投资巨大,考虑到成本和收益等因素,运河建设需要经过严格的可行性评估。交通地理学专家、香港大学前地理系主任王缉宪认为,从项目成本的角度看,对当前陆路运力和网络已经非常成熟的省份而言,运河主要是拉动与其自身基建相关的行业,比较难带动其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