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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曾在去年10月刊文明确,为避免新项目被滥用,挤占有限的护理服务资源,国家医保局明确现阶段“免陪照护服务”暂不纳入医保,患者或患者家属可自主选择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免陪照护服务”,也可选择社会化、市场定价的护工服务。
监督意见。2021年7月22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享有用血费用减免的法定权利;《贵州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400毫升以上的,可终身无限量免费享用所需血液。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减免权利应认定为国家鼓励倡导无偿献血行为而立法设定的奖励,其与侵权之债产生的原因不同,不属于同种性质的法律关系,不能混同,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应因被侵权人获得用血费用报销而减轻。本案中,袁某松在受伤前已经多次参加无偿献血,其因交通事故受伤支出的用血费用,属于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血液管理部门虽对该项费用予以报销,但不应抵销侵权行为之债。侵权人仍应对该部分用血费用予以赔付。再审判决混淆法律关系,将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的报销与侵权人的侵权损害赔偿等同,适用法律错误。其次,无偿献血是法律保护的一种社会共济行为,是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若认定无偿献血者的用血费用不能向侵权人主张,不仅减轻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还将导致本应给予无偿献血者的奖励成为侵权人减责的借口,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受理及审查情况。2019年12月,某建设公司向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认为《担保函》系伪造,且二审判决对借款数额认定不当,没有查明保证期间已过,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案涉7张借条中,有6张借条约定还款日期均在2015年11月30日之前,某建设公司出具担保函日期为2015年12月27日,至2016年7月28日黄某平起诉时,上述6张借条均已超过6个月保证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保证期间届满,某建设公司无需对该6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虽然某建设公司在一、二审中未提出相应抗辩,但是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查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未主动查明保证期间是否届满,导致作出错误判决,据此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
在“双一流”高校密集宣布扩招后,澎湃新闻也注意到,社交媒体上出现了不少声音,认为本轮扩招是“开闸放水”,会降低名校录取难度,甚至会催生学历泡沫:
“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的认知能力和判断力都会下降,对新兴的数字技术和复杂的网络信息也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辨别能力。”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代表认为,一些不法分子正是抓住这些特点,设置“陷阱”,对老年人实现精准“收割”。
目前,深受“恋童癖”风波的金秀贤被大量网友呼吁抵制新剧及商业代言,已有品牌宣布全面暂停其品牌活动日程,而新作品《Knock Off》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拍摄日程仍按计划顺利进行。若事件持续发酵,金秀贤的商业价值或面临全面崩塌,据网友估算恐面临百亿韩元解约费。
3月11日,“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珠海市人民医院和珠海市卫生学校联合培养的第一批医疗护理员培训班开班。考核合格者可优先进入该市人民医院“无陪护”病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