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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新宇律师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在3·15晚会所曝光的人人信、借贷宝相关事件中,该等主体已经不单是作为纯粹的“电子签”技术平台,而更多地系作为提供金融借款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和信息发布的平台角色。为此,我们理解其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及责任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平台责任、合同责任、共同侵权(甚至涉嫌帮助犯罪的刑事责任)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3月4日,年过六旬的朱元娥一大早乘坐公交车来到阿瓦提县文化馆,为即将开始的舞蹈培训课做热身准备。朱元娥年轻时就喜欢跳舞,退休后一直想学习舞蹈,“听说有专业的舞蹈老师来县里,我第一个报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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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可以通过冥想、深呼吸、用梳子或双手从头顶向下梳头等放松技巧来缓解焦虑和烦躁情绪,与朋友、家人多交流,分享自己的感受,也能有效缓解情绪波动。
市场监管总局将严格开展监管执法,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非法添加、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市场顽疾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缺陷产品召回的监管力度。
谈及合同责任问题,刘新宇指出,在相关事件中,平台提供的电子借条或相关合同条款存在漏洞,为高利贷、“砍头息”等违法操作提供了可乘之机。例如,平台未明确规定放款人身份核实方式、资金流向监管等关键条款,导致客户借款到手金额与合同上约定金额不一致。这种情况下,平台可能需要承担因合同条款不完善、描述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并直接或间接导致了借款人权益受损的违约责任,需要承担所谓提供的贷款服务项下的合同责任。
刘新宇认为,该等业务模式项下企业或具有一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身份特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27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有鉴于此,电子签平台作为借贷双方签署借条的中介撮合人,有责任对放款人的身份和资质进行严格审核。然而,在人人信、借贷宝事件中,平台未尽到这一义务,导致大量虚假账号、假借条的出现,如人人信的一位产品经理就表示,平台上的放款方很多都是通过做假账号来规避法律风险。这使得借款人无法找到真实的放款人进行起诉,构成了对借款人的合同违约,平台需要承担因审核不严导致借款人无法追责放款人的平台责任。
详细剖析两个企业补税案例,也能一定程度上消除上述担忧。枝江酒业之所以被要求补缴8500万元消费税,直接原因是审计部门发现问题,税务部门据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