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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院长王丛菲:“(先进技术研究院)主要围绕哈工大的航空航天、人工智能、机器人、新材料等新质生产力领域,开展项目孵化、企业培育和产业承接和辐射。”
监督意见。2021年11月8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杨某与成都某医美公司达成的合意是接受隆鼻整体塑形服务。虽然杨某在一审中提交的“手术通知单”中载明手术项目包括“鼻中隔延长术”“鼻小柱延长术”“鼻尖再造术”等,但成都某医美公司对杨某实施的手术是对膨体与自身肋软骨雕刻缝合,从而形成完整鼻部的医疗美容服务,杨某不能也没有必要单独购买膨体;杨某的支付凭证也能证实其接受的是鼻部医疗美容,不应将三个手术项目割裂计算。成都某医美公司提交的“医美项目价目表”“收款收据”均为该公司单方提供且杨某不予认可,不能证明杨某接受的各项手术能够独立并分别收费。成都某医美公司以国产膨体冒充进口膨体,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二审判决将整体的医疗美容服务拆分,并仅以膨体价格计算三倍赔偿金额,其对惩罚性赔偿范围的认定确有错误,成都某医美公司应当以杨某支付的4万元全部价款为基数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纠纷中,被侵权人因无偿献血依法获得用血费用减免的奖励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并非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产生,不能抵销、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确立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减免制度,是为肯定和弘扬无偿献血者的奉献精神,鼓励更多社会公众关心、参与无偿献血,是对无偿献血者给予的奖励。无偿献血者遭受侵权行为导致临床用血的,既应享有国家对其用血费用减免的奖励,又应获得相应侵权损害赔偿,两者基于不同法律关系产生,互不排斥。司法实践中,在认定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失数额时,应准确区分不同法律关系,被侵权人基于法定奖励获得相关费用报销,不能等同于被侵权人应得的侵权损害赔偿,不能以费用报销为由抵销、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编制说明介绍,随着我国纺织企业的空间集聚度提升,纺织工业园区不断增加,生产工艺的日新月异以及相关产业技术政策不断更新替代,现行排放标准在实施过程遇到了一些问题,包括标准分别执行不利于执法检查;部分指标适用范围不明确,标准操作性不强;部分指标限值以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与行业生产实际不符;间接排放管理要求不能满足现阶段工业污水集中预处理发展模式;有毒有害污染物及生物毒性风险问题未得到关注等。
其四,区分诉讼主体。父母能否参与彩礼诉讼,关键看纠纷类型及是否实际经手彩礼。若因退婚、悔婚等原因产生彩礼纠纷,实际支付彩礼的一方及其父母可作为共同原告,实际接收彩礼的一方及其父母也可被列为共同被告。若夫妻在离婚诉讼中涉及彩礼问题,如符合因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等法定情形,诉讼主体原则上为夫妻双方,父母不能直接作为原告或被告参与,除非有证据证明彩礼涉及父母个人财产。(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护工通常按照自己的经验对病人进行照护,缺少一定的医学常识,以及对病人的风险识别和应急处理能力。医疗护理员需要通过专业遴选,且会更加年轻化,更适合符合免陪护要求的患者照护。”该受访工作人员称。
澎湃新闻也注意到近两年的“双一流”高校扩招中,包括云南大学、新疆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双一流”高校的名额扩招数量较多,有助于提升中西部地区考生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