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通过查看陈先生的社交账号,记者发现,陈先生曾在2024年发布一条“陪爬”简介,上面标注他25岁,是年轻体壮的专业爬山爱好者,且性格开朗,能为客户提供齐全的爬山装备、拍照设备以及当地游玩攻略。另外,他在当时还写明,陪爬泰山一次499元,另需报销门票115元。但在今年1月发布的一条简介里,他则注明陪爬泰山一次599元。
对于消费欺诈的法律后果,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应当注意的是,退一赔三毕竟是惩罚性赔偿,适用惩罚性赔偿应有条件限制,若商家因疏忽(如发错货)或客观条件限制(如物流损坏)导致货不对板,但无主观欺诈故意,则属于合同违约,消费者可主张退货退款,但无权要求三倍赔偿,核心判断标准在于经营者是否存在故意误导行为。
看过了制造业的就业风向,我们再把目光转向服务业。记者了解到,家政服务、物业安保等服务业正在从保障基础生活的“劳动密集型”向提供个性化服务的“技能专业型”转变,并催生了一批新职业。
种植基地负责人 曹桂涛:现在订单应接不暇,订单相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5%左右,批发价格是在1块5角左右,比去年同期增长了一倍左右。
但随着税收征管能力不断强化,税收征收率不断提高,企业实际税负正在逐步接近名义税负,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痛感会更明显,一些企业如果不能承担可能会选择停业,这不仅影响就业,更会对宏观经济运行带来负面影响。
不过,在高途App上,该课程的退课说明中写道,由于在线课程的特殊性质,申请退款时,已解锁更新的课节不可退款;未解锁更新的课节,在解锁前可申请退款,退款成功的课节不能继续学习。
其次,选择权受限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该条款明确了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享有选择权。对于“先用后付”功能的开通,多数平台或仅以不易察觉的方式询问消费者是否同意启用,或直接在支付界面将“先用后付”设置为默认支付方式,使得很多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该种方式购买商品;而当消费者在尝试关闭该功能时,往往会发现操作非常繁琐,甚至需要在网络搜索教学帖,还可能遇到诸如“存在履约中的订单,无法确认关闭服务”等提示,无法立即关闭。这种“开通容易取消难”的现象,实质是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支付方式权利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