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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及审查情况。再审判决后,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不服,向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认为再审判决判令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对案涉借款承担连带责任缺乏法律依据,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查明,邢某梅系根据张某帻要求,在借条上加盖“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
“香火万家市,烟花二月时。居人空巷出,去赛海神祠。”南宋诗人刘克庄的诗句,刻画出庙会的热闹景象。据统计,截至12日14时,庙会接待游客量超8万人次。
一审判决后,某建设公司不服,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2014年9月,张某标出具的6张共计1300万元的借条中,第6张借条300万元系双方对息转本的约定,违反上述法律规定,不予支持。因此,2013年11月21日借条中的1300万元金额应按1000万元计算借款本金,并从借条出具之日起计算利息。一审法院对该笔借款金额认定不当,应当认定黄某平共计向张某标提供1500万元借款本金。对于某建设公司是否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问题,二审法院认为,虽然某建设公司提出《担保函》中存在诸多问题,但并不能否认加盖公章的真实性,亦未提供其他反证推翻《担保函》,某建设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据此,二审判决:张某标偿还借款本金1500万元及利息,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得知林子金去世的消息,球迷们纷纷在网络社交平台留言:“生命高于足球,但足球可以温暖生命。”“子金,来生再爱足球,我们还上一个看台。”“去世界的另一边快乐地奔跑和踢球吧,我们永远爱你。”
客服的存在,应该是商家和消费者之间解决问题的利器,而不是消费者维权的“拦路虎”;客服的工作,应该是连接消费者和商家的重要一环,而不应该把“解决问题”变成“敷衍”。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商家有义务如实标注成分、热量及添加剂。所以消费者可通过标签得知饮品的主要成分及所含热量。若商家通过模糊话术或者虚假标签掩盖高糖、高热量事实,则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此外,商家还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健康权,若饮品因草酸含量高导致消费者健康风险(如肾结石),商家未标注警示信息,可能需承担产品责任。同时,商家也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东祈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飞律师分析认为,若商家存在故意隐瞒高热量成分等欺诈行为,且该行为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 “退一赔三”。
乌克兰一位高级官员表示:“外交官们在讨论,军方官员也在讨论,但我们还没有提出真正的建议。”谈判“尚未进入第一阶段,我们在第一阶段做了很多工作,但我们仍然没有一个真正切实可行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