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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杭州市统一的线上系统也将以萧山区这套系统为样本,目前已经开始测试,计划今年6月上线。届时,杭州全市的青荷驿站点位将实现线上信息互通。
本案还具有一定特殊之处:一审错误认定被告人金某约购毒品并予以揭发的行为构成一般立功,对其从宽处罚;宣判后,检察机关未抗诉,但金某以其上述行为构成重大立功、应当获得更大从宽为由提出上诉。
3.乌克兰的中立性。这意味着放弃欧洲一体化(写入了乌克兰宪法),还包括(不加入)北约和欧盟或任何其他组织。此外,莫斯科宗主教府还要求控制乌克兰的东正教会。
答:裁判尺度是否统一、同案能否同判,是人民群众衡量司法公正的重要标准,直接关乎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获得感。近年来,检察机关通过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促进法院统一司法裁判标准,切实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一是聚焦主责主业,以高质效个案监督促进统一司法裁判标准。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坚持法定性和必要性相结合监督标准,加强个案精准监督,通过抗诉等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方式,促进统一司法标准,推动解决同类问题。如“冯某慧与李某赠与合同纠纷抗诉案”中,检察机关准确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监督法院判令受赠人返还全部赠与财产,促进统一类似案件裁判尺度。二是加强案例指导,以监督标准统一推动裁判标准统一。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从法律适用、事实认定、证据运用、政策把握、办案方法等方面提炼出对类案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可参照援引的司法规则,引导检察机关进一步统一监督标准,通过有效监督促进统一裁判标准。三是强化类案监督,切实提升监督质效。持续加强类案分析,及时发现民事生效裁判监督领域中的多发、共性问题,推动民事检察监督“由点到面”。充分利用大数据监督模型推动类案信息收集研判,剖析个案问题背后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起到“监督一类、纠正一片”的效果,切实发挥类案监督在增强监督质效、统一法律适用方面的优势。
2018年10月16日,袁某松以文某强、某保险公司为被告向贵州省湄潭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文某强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58652.98元,某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对该损失予以赔偿。一审法院认为,文某强未按操作规范驾驶案涉车辆系导致此次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本次交通事故受伤人数较多,赔偿数额已远超交强险赔偿限额,故由某保险公司按比例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剩余不足部分在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予以赔偿。因袁某松治疗产生的5180元用血费用已获得血液管理部门报销,故未将该笔费用计入袁某松的医疗费损失。一审法院认定袁某松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损失共计354619.88元。此外,对某保险公司垫付的14万元予以扣除。据此,判决某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袁某松214619.88元,驳回袁某松其他诉讼请求。
目前,南非债务成本已高达3896亿兰特,这一数额超过南非在卫生、警察和基础教育领域的总支出,对财政可持续性构成巨大压力。
2023年,杭州发布“春雨计划”,保障新市民和青年群体来杭就业创业和生活,其中包括推出青荷驿站,为来杭求职面试的非杭户籍且无房青年群体,提供7天6晚的免费住宿和就业创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