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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报告的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一)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702亿元,为预算的98.1%,加上调入资金和使用结转结余,收入总量为245113亿元;支出284612亿元,完成预算的99.7%,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总量为285713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全国财政赤字40600亿元,与预算持平。(二)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090亿元,为预算的87.7%,加上2023年结转收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收入总量为111482亿元;支出101478亿元,完成预算的84.4%。收支执行数与预算数相差较多,主要是地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并相应减少支出安排。(三)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783亿元,为预算的114.5%;支出3129亿元,完成预算的95.3%,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707亿元。(四)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8945亿元,为预算的101.2%;支出106061亿元,完成预算的99.3%;本年收支结余1288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43372亿元。(五)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6万亿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调整为355185.08亿元。2024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34572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16701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08358亿元,都控制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债务限额以内。预算草案中对有关预算执行情况作了说明。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抓紧谋划和出台财税改革举措。扩大中央部门零基预算改革试点范围,支持地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清理规范有关收支挂钩、以收定支等政策制度。高度重视财政可持续发展,稳定宏观税负。推进消费税改革,健全直接税体系,研究建立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分类有序做好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工作,研究建立税式支出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进一步明确各类转移支付的功能定位,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健全评估退出机制,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可及性。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推进预算法等立法修法工作,完善财税法律制度体系。
二是充分运用刑事民事手段全方位进行保护。除适用民事侵权责任对侵害人格权行为进行追责外,针对社会上出现的通过自媒体制造负面言论贬损企业商誉和形象,大肆向企业“敲竹杠”的行为,依法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严厉打击民营企业负面舆情敲诈勒索犯罪,让抹黑诋毁企业的“网络黑嘴”付出应有代价。
“要让算法更有温度,向算法‘投喂’的内容很重要。人工智能的发展要调整技术参数,将女性作为独立群体给予精准劳动安排。”王天玉说。
2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中,生产资料价格下降2.5%,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下降约1.86个百分点。其中,采掘工业价格下降6.3%,原材料工业价格下降1.5%,加工工业价格下降2.7%。生活资料价格下降1.2%,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31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下降1.6%,衣着价格下降0.2%,一般日用品价格上涨0.9%,耐用消费品价格下降2.5%。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7万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坚决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31件重点案件。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司法解释,加大打击涉税、走私犯罪力度,起诉2.3万人。针对履职发现的小过重罚、小额滥罚问题,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19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检察履职,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深化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工作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设立以来,始终锚定“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累计收案8.8万件,依法审理了一大批社会关注、疑难复杂的影响性案件,办理涉诉信访41.8万件。探索推动更多案件到巡回法庭、当事人所在地巡回审理、听证,进一步做实、做优群众“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