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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在办理保证合同纠纷监督案件中,应当审查人民法院是否依法查明保证期间届满与否等基本案件事实。人民法院对基本案件事实未予查明并导致裁判结果确有错误的,检察机关应当在调查核实相关事实后依法监督。
2024年,团上城区委联合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运用专题访谈、青年观察家等载体,聚焦城市引才留才难题,面向青年开展调研。结果发现,政府宏观政策和青年微观感知之间,还存在较为显著的“温差”,其直接表征就是青年在生活就业上的综合成本较高。
每日饮水量控制在1500~2000毫升,分次饮用;避免短时间内大量饮水,可少量多次饮水,保持尿液淡黄色为宜;睡前1小时少量饮水(约100毫升)即可,避免夜尿频繁影响睡眠。
监督意见。2021年7月22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享有用血费用减免的法定权利;《贵州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400毫升以上的,可终身无限量免费享用所需血液。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减免权利应认定为国家鼓励倡导无偿献血行为而立法设定的奖励,其与侵权之债产生的原因不同,不属于同种性质的法律关系,不能混同,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应因被侵权人获得用血费用报销而减轻。本案中,袁某松在受伤前已经多次参加无偿献血,其因交通事故受伤支出的用血费用,属于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血液管理部门虽对该项费用予以报销,但不应抵销侵权行为之债。侵权人仍应对该部分用血费用予以赔付。再审判决混淆法律关系,将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的报销与侵权人的侵权损害赔偿等同,适用法律错误。其次,无偿献血是法律保护的一种社会共济行为,是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若认定无偿献血者的用血费用不能向侵权人主张,不仅减轻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还将导致本应给予无偿献血者的奖励成为侵权人减责的借口,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去年政协联组会上,来自科技界的赵宇亮委员在发言中提到,我国科研论文发明专利数量大,但落地转化少。创新链与产业链“相望难相见”,是阻碍新质生产力形成的卡点。
两年前,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淮安市新安小学校长张大冬代表介绍,当地传承“新安旅行团”光荣传统,“孩子们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更加坚定”。
例如,广西南宁依托平陆运河建设契机,推动“港产城海”融合发展。位于平陆运河畔的东部新城作为第一批广西向海经济发展示范园区,2024年围绕比亚迪储能、太阳纸业、PCB产业园等产业龙头开展上下游产业链招商,签约引进项目13个,总投资合计170.59亿元。